首页 > 建议提案答复
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90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11-07-2020-33127
号:
文旅市场函〔2020〕154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8-18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文旅市场函〔2020〕154号

字体:[]

  您提出的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取缔”措施的有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娱乐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文化娱乐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呈小幅增长态势。2019年,全国文化娱乐市场总规模3220.6亿元,其中歌舞娱乐市场规模为1545.5亿元,游戏游艺市场规模为1675.1亿元,品牌化和连锁化趋势不断增强,新型文化业态不断出现,拓展了文化娱乐市场发展空间。我部始终高度重视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形成了以主体准入、内容审查、技术监管、执法处罚四个环节紧密相扣的管理体系。
  前期,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擅自从事文化娱乐市场经营活动进行查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被废止后,对无证经营处罚缺乏依据,带来执法监管困难。在此情况下,为规范文化娱乐市场经营秩序,我们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2017年、2018年分别修订《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依法责令停止违规经营活动,拒不停止违规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二是针对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重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部署各地加强娱乐场所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查。
  三是积极推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修订工作。2019年,我部专门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修订的课题研究。2020年,我部将着手起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草案)》,一方面要保障并支持文化娱乐相关新业态创新发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难点问题,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要坚持规范经营与促进发展并重,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修改限制市场充分竞争、增加企业办事程序的条款。特别是,明确查处擅自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增加没收工具、设备等行政处罚种类,消除在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内容监管领域出现的管理执法隐患。
  关于您提出的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取缔”的建议,推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修订等问题,十分切合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实际,我部将认真研究更加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并会商司法部等部门,尽快推动修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罚则,为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提供更加充分的执法依据。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8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010-59881099)

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