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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标题:
- 新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启动
- 索引号:
- 357B36-02-2023-0139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中国旅游报社
- 发布日期:
- 2023-06-14
- 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主题词:
- 国家级 旅游休闲街区 认定工作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任务要求,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通知》明确,认定对象为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旅游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
《通知》提出,申报条件应包括符合《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行业标准及评分细则关于国家级的相关达标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文化和旅游特色鲜明,文化资源、文化景观、文化展示空间和活动、服务丰富,旅游休闲业态种类多样、形式创新,经营单位数量充足,经营状况良好;功能完善,旅游公共设施与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已是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等。
《通知》还提出,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申报组织工作,各地申报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数量为2至3个,按优先顺序排序,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纸质版。文化和旅游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认定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赵腾泽)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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