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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标题:
- 科学调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恢复开放时间
- 索引号:
- 357A06-02-2020-0005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共服务司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主题词:
-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 恢复开放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精准防控,坚持“一馆(站)一策”,科学动态调整恢复开放的时间和项目。
《指南》明确,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时关闭场馆。发现可疑症状员工或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待情况得到控制后再恢复开放。
场馆防控方面,《指南》具体规定了做好消毒清洁、配备防护物资、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加强防控宣传、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等几个方面。包括,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等内容。
《指南》要求,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同时,要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同时,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要避免形成人群聚集。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指南》提出,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在加强疫情防控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场馆线下服务,不断扩大书刊借阅范围和举办文化活动规模,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的阅读推广活动、群众文艺活动、文化培训辅导和展览展示等线下服务。在天气适宜的条件下,多在露天场地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合理控制人数,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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