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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与西藏、新疆联合实施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
- 索引号:
- 357B08-02-2022-0005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主题词:
- 基层文化人才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并印发《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分为总则、项目内容、工作程序、项目管理、附则,共5章16条,旨在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的人才培养优势,引导高水平艺术院校加大对西藏、新疆两地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助力当地文化建设。
项目内容包括支持共建院校“十四五”期间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范围内,2022年至2024年连续3年每年面向西藏、新疆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指标,学生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项目招生专业为西藏、新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需要或急需紧缺专业。项目由共建院校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参与,在招生专业和数量等方面充分尊重学校培养意愿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考试、录取、培养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地方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项目框架下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应自愿返回报考地区开展文化艺术领域相关的创业就业。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藏、 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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