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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标题:
- 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公示
- 索引号:
- 357B36-02-2021-0042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中国旅游报社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主题词:
- 乡村旅游
8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示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的公告》。199个村拟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镇(乡)拟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遴选推荐工作。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遴选将“乡镇”纳入遴选对象,针对村和乡镇在发展乡村旅游中的不同定位和功能,分别制定重点村和重点镇(乡)遴选标准——对重点村遴选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制定了重点镇(乡)遴选标准。重点村遴选标准侧重引导各地依托乡村自然文化资源和生产生活方式,挖掘乡村多元功能多重价值,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重点镇(乡)遴选标准侧重引导各地发挥乡镇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旅游发展的区域中心,带动乡村旅游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助力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通道,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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