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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出境旅游经营的紧急通知
号:
357C01-02-2017-23771
号:
旅办发〔2016〕199号
发文机关:
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7-07-27
类:
规范性文件 ;  通知
词: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出境旅游经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旅办发〔2016〕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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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今年6月28日,我国一赴瑞典旅游团18名游客因组团社(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与北京泛美国际旅行社团费纠纷被北京泛美国际旅行社领队弃至我国驻瑞典使馆门前。驻瑞典使馆介入后,相关旅行社百般推卸责任,拒绝配合解决问题,严重损害我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对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大干扰,影响十分恶劣。近期,我部分出境社因管理不到位、经营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出境游客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出境旅游经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旅游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旅游市场检查督查,特别要加大对经营出境业务旅行社的检查抽查密度;要加大对出境旅游市场出现的虚假宣传、不签订旅游合同、不合理低价、违规拼团转团、强迫购物及经营非旅游目的地旅游业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出境社如实填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依法履行突发事件报告义务,并及时报告在境外受到的人身伤害、财物被抢被盗等案件情况;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诚信经营,审慎选择履行辅助人,妥善处置合同纠纷及各类突发事件,不得因企业经济纠纷发生甩团等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三、做好旅游安全风险提示。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境旅游特别是赴北欧旅游日益升温。与此同时,受经济不景气、难民涌入等因素,北欧地区国家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瑞典等国曾多次发布涉恐安全风险预警,针对中国旅游团队的财物抢夺盗窃案件也呈高发之势。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出境社时刻关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的安全出行提示,加强对出境旅游产品尤其是赴北欧旅游线路产品的风险评估,健全应急预案,加强领队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做好对游客的行前教育及安全风险提示,提高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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