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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标题:
-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公示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C01-02-2014-23708
- 文号:
- 办市函〔2014〕544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管理司
- 发布日期:
- 2014-12-23
- 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通知
- 主题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化部于2013年6月印发了《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审批,下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文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8号),要求文化行政部门在审批涉外演出的同时,对于入境从事短期(不超过90日)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开具短期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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