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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
号:
357C01-02-2014-23702
号:
旅办发〔2014〕176号
发文机关:
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4-09-23
类:
规范性文件 ;  通知
词:
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3日

旅办发〔2014〕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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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修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已于4月14日印发。

  

  为了方便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在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三个完整版本的基础上,分别制订了合同示范文本三个简化版本。现将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行简化版本的意义

  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简化版本与完整版本共同使用,其目的是在保证合同完整性的前提下,兼顾合同操作的便捷性,节约旅游企业经营成本,方便旅游者阅读和签署。

  

  二、简化版本的结构和内容

  简化版本在完整版本的基础上,简化了第一章到第六章通用条款部分,包括:使用说明、对第一章到第六章内容阅读并表示同意的确认、第七章协议条款和附件。

  

  三、简化版本的推行方式

  在示范文本推行过程中,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应以完整版本为准,引导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简化版本。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在其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旅游合同完整版本,旅行社企业采取店堂公告、纸质单行册、电子版本等方式使签约旅游者阅读到旅游合同完整版本。旅游企业在引导旅游者阅读完整版本的旅游合同后,打印简化版本的旅游合同供旅游者签署。选择使用完整版本或者简化版本的旅游合同,由旅游企业和旅游者自主决定。

  

  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向社会公开,各地及企业可登陆国家旅游局官网(/)和中国旅游诚信网(http://qualitytourism.cnta.gov.cn/)自行下载。

  

  各地对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上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附件:
  •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游客安全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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