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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EPIK HIGH组合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709
号:
文市函〔2013〕1001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6-24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EPIK HIGH组合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文市函〔2013〕1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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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102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大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EPIK HIGH组合等一行8人,于2013年7月12日至14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3年6月21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韩国、加拿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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