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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柯以敏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615
号:
文市函〔2013〕724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5-21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柯以敏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1日

文市函〔2013〕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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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
  浙文外〔2013〕2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嘉兴市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柯以敏,于2013年5月30日至6月2日到浙江省嘉兴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20日

抄送:浙江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马来西亚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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