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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552
号:
文市函〔2013〕639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5-03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文市函〔2013〕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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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3〕6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美国歌手SOK ALEX YU、新加坡歌手蔡健雅,于2013年5月20日到江苏省丹阳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2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新加坡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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