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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典小提琴演奏家孟海鸥、拉脱维亚钢琴演奏家PIKSA INARA到江西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516
号:
文市函〔2013〕549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4-22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典小提琴演奏家孟海鸥、拉脱维亚钢琴演奏家PIKSA INARA到江西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文市函〔2013〕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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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化厅:
  赣文外字〔2013〕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南昌市演出公司邀请瑞典小提琴演奏家孟海鸥、拉脱维亚钢琴演奏家PIKSA INARA,于2013年6月7日至16日到江西省南昌市等地演出。
  此复。

2013年4月19日     

抄送:江西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瑞典、拉脱维亚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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