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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到辽宁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472
号:
文市函〔2013〕483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4-12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到辽宁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文市函〔2013〕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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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厅:
  辽文外发〔2013〕4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大连对外文化交流中心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于2013年5月12日到辽宁省大连市演出。
  此复。

2013年4月12日      

抄送:辽宁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新加坡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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