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许可
- 标题:
-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唱家琳达·玛利亚·索勒尼格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 索引号:
- 357C01-05-2013-48458
- 文号:
- 文市函〔2013〕472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3-04-10
- 分类:
- 行政许可 ; 批复
- 主题词:
- 文化 演出 批复
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3〕46号、47号、5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
一、韩国歌手郑在娟和美国歌手潘玮柏、袁咏琳,于2013年4月28日到江苏省宿迁市;
二、德国柏林《纽约!纽约!》音乐剧组一行28人,于2013年5月20日至6月30日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
三、加拿大歌唱家琳达·玛利亚·索勒尼格、瑞乔·特伦布莱和钢琴家安德丽娅·莱利维尔,于2013年6月12日至25日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演出。
此复。
2013年4月9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加拿大、德国、美国、韩国使馆。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