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许可
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唱家曹秀美、葡萄牙歌手马瑞莎、德国小提琴家劳伦蒂斯·丁卡、英国钢琴家凯斯·阿尔德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450
号:
文市函〔2013〕459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4-08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唱家曹秀美、葡萄牙歌手马瑞莎、德国小提琴家劳伦蒂斯·丁卡、英国钢琴家凯斯·阿尔德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文市函〔2013〕459号

字体:[]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469号、470号、4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交响乐团邀请:
  一、韩国歌唱家曹秀美,于2013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二、德国柏林爱乐乐团劳伦蒂斯·丁卡等9名小提琴家及英国钢琴家凯斯·阿尔德,于2013年7月2日至16日;
  三、葡萄牙歌手马瑞莎及其乐队一行10人,于2013年7月12日至26日到上海市与该团合作演出。
  此复。

2013年4月7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韩国、葡萄牙、德国、英国使馆。


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