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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林堡青年交响乐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433
号:
文市函〔2013〕404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4-02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林堡青年交响乐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文市函〔2013〕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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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3〕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苏州开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比利时林堡青年交响乐团82人,于2013年7月22日至30日到江苏省苏州市等地演出。
  此复。

2013年4月1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比利时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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