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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玄彬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421
号:
文市函〔2013〕412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4-02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玄彬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文市函〔2013〕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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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4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白玉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玄彬,于2013年5月1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3年4月1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韩国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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