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许可
- 标题:
-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吴欣云、韩国歌手郑在娟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 索引号:
- 357C01-05-2013-48390
- 文号:
- 文市函〔2013〕352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3-03-22
- 分类:
- 行政许可 ; 批复
- 主题词:
- 文化 演出 批复
河南省文化厅:
豫文市〔2013〕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美国歌手吴欣云、韩国歌手郑在娟,于2013年4月3日到河南省开封市演出。
此复。
2013年3月21日
抄送:河南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韩国使馆。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