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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布鲁塞尔现代舞蹈团等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367
号:
文市函〔2013〕306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3-12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布鲁塞尔现代舞蹈团等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文市函〔2013〕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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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
  浙文外〔2013〕75号、7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
  一、荷兰切尔西爵士乐团一行6人,于201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到浙江省湖州市等地;
  二、荷兰FJC爵士合唱团一行14人,于201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到浙江省绍兴市等地;
  三、荷兰万蒂妮轻音乐团一行43人,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到浙江省绍兴市等地;
  四、比利时布鲁塞尔现代舞蹈团一行21人,于2013年7月20日至8月5日到浙江省舟山市等地演出。
  此复。

2013年3月12日     

抄送:浙江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荷兰、比利时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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