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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艾米斯传媒(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269
号:
文市函〔2013〕123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1-28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艾米斯传媒(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8日

文市函〔2013〕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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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2〕23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艾米斯传媒(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资演出经纪机构。
  请申请人到商务、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我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此复。

2013年1月25日      

抄送:上海市商务局、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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