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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等到河北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232
号:
文市函〔2013〕40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1-10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等到河北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文市函〔201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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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厅:
  冀文市函〔2012〕5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北立水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蔡妍、POP组合一行4人,于2013年1月27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演出。
  此复。

2013年1月9日      

抄送:河北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韩国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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