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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音乐组合4MINUTE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2-48159
号:
文市函〔2012〕2393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2-12-11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音乐组合4MINUTE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1日

文市函〔2012〕2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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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2〕9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蓝海华谊兄弟国际文化传播江苏有限责任公司邀请韩国音乐组合4MINUTE(5人)、BEAST(6人)、BTOT(7人)及加拿大歌手崔智娜、美国歌手卢志勋,于2013年1月26日到江苏省南京市演出。
  此复。

2012年12月10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韩国、美国、加拿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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