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许可
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2-48135
号:
文市函〔2012〕2351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2-12-03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文市函〔2012〕2351号

字体:[]

福建省文化厅:
  闽文办〔2012〕2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厦门市天视文化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于2012年12月15日到福建省厦门市演出。
  此复。

2012年12月3日       

抄送:福建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马来西亚使馆。


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