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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吴大维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2-47955
号:
文市函〔2012〕1957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2-10-11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吴大维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1日

文市函〔2012〕19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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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
  浙文外〔2012〕5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美国歌手费翔、吴大维,于2012年10月12日到浙江省宁海县演出。
  此复。

2012年10月10日       

抄送:浙江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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