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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标题:
-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韩国歌手米娜等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 索引号:
- 357C01-05-2012-47879
- 文号:
- 文市函〔2012〕1822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2-09-18
- 分类:
- 行政许可 ; 批复
- 主题词:
- 文化 演出 批复
山东省文化厅:
鲁文市〔2012〕20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世博演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韩国歌手米娜、SARA,于2012年10月5日到山东省演出。
此复。
2012年9月17日
抄送:山东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新加坡、韩国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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