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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米娜、加拿大演员大山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2-47846
号:
文市函〔2012〕1778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2-09-11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米娜、加拿大演员大山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文市函〔2012〕1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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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2〕65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昆山市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米娜、加拿大演员大山,于2012年10月9日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
  此复。

2012年9月10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韩国、加拿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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