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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艺术北京2006当代艺术博览会的复函
号:
357C01-05-2006-42358
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06-09-13
类:
行政许可 ;  函
词:
文化部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艺术北京2006当代艺术博览会的复函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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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市函〔2006〕1668号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盟中办发[2006]137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和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6日至10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联合举办“艺术北京2006”当代艺术博览会。同意邀请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美国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画廊和艺术机构参展,费用由展商自理。
  请举办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安全顺利举办。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展单位确定后,请将参展单位及作品名录报我部审核。台湾地区参展单位确定后,请将参展单位、人员名单及作品名录报送我部审批。活动期间不得出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问题。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总结报我部备案。
  专此函复。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抄送: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北京市文化局、税务局、工商局、公安局,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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