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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葡萄牙籍大提琴家王健和美籍小提琴家莎拉·张到北京演出的函
号:
357C01-05-2004-41473
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04-12-31
类:
行政许可 ;  函
词:
文化部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葡萄牙籍大提琴家王健和美籍小提琴家莎拉·张到北京演出的函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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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市函〔2004〕2481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你局(2004)广发外字1542号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所属中国爱乐乐团邀请葡萄牙籍华裔大提琴家王健、美籍韩裔小提琴家莎拉·张,于2005年1月1日至2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抄送:北京市文化局、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葡萄牙、美国使馆。

本部:办公厅、市场司、外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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