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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美国女高音歌唱家来华演出的函
号:
357C01-05-2004-41263
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04-08-13
类:
行政许可 ;  函
词:
文化部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美国女高音歌唱家来华演出的函

发布时间:200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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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市函〔2004〕1612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你局[2004]广发外字886号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美国女高音歌唱家谢丽尔·斯图德,于2004年8月22日到北京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 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抄送:北京市文化局、公安局、税务局、驻美国使馆。 
  本部:办公厅、市场司、外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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