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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
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的通知
号:
357-1-10-2026-0008
号:
办艺函〔2026〕448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6-09-10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音乐剧展演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
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办艺函〔2026〕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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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促进音乐剧事业繁荣发展,不断推出优秀音乐剧作品和人才,经商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共同主办第三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12月至2027年1月
  (二)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三、展演安排
  (一)开闭幕式:本届展演开闭幕式演出为优秀音乐剧选段音乐会、优秀剧目演出。
  (二)剧目展演:从全国遴选15部优秀音乐剧剧目,在深圳大剧院、深圳保利剧院、深圳滨海艺术中心、南山文体中心剧场、深圳欢乐剧场、鹭湖艺术中心等剧场集中展演。
  (三)学术交流:组织业界专家、参演单位代表、演艺机构及相关领域代表参与研讨座谈、剧目推介、主创见面等活动。
  (四)配套活动:组织参演音乐剧开展城市快闪、艺文空间、票根礼遇等配套活动,提升展演公众参与度,打造多元文旅消费新场景。
  四、剧目申报
  (一)剧目要求
  申报剧目应为2023年以来创作首演的中国原创音乐剧。
  (二)申报主体
  1.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每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报送剧目数量不超过3部。
  2.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文艺院团,相关艺术院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艺术团体:每个申报主体报送剧目数量不超过2部。
  3.在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出行业组织、演出院线、票务平台、演播平台:每单位可推荐1部与本单位高度相关的剧目。
  (三)申报方式
  相关剧目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报送。报送网址为:https://fuwu.mcasc.com.cn。
  所报剧目同时提供:
  1.高清剧目视频1部(须配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
  2.高清剧照5张;
  3.电子版申报表1份(加盖公章)。
  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9月30日,到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单位适当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证书。
  (三)参演剧目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为促进音乐剧艺术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并为参演单位提供保障,力求取得良好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9月9日         


附件:
  • 第三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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