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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事业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00-10-2026-0017
- 文号:
- 办艺函〔2026〕405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日期:
- 2026-08-03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第二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引导推动中小型作品创作,集中展示小戏小品创作成果,文化和旅游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将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湖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办单位:湖南省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
二、时间地点
2026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
三、活动内容
(一)小戏小品展演。从全国遴选约55个优秀小戏小品,组成14—16台进行展演,每台演出1场。
(二)一场一评。组织专家现场观摩演出,对每场演出开展集中评议,促进作品打磨提升。
(三)专题研讨。结合本届展演作品,围绕小戏小品创作、青年传播、文旅融合等议题,组织专家、艺术家、院团代表、青年观众代表等进行研讨交流。
(四)系列文旅融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举办城市快闪、湖湘文化之旅、小剧场联盟等创新交流与文旅融合活动。
四、申报要求
(一)作品要求。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申报作品以2024年首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后创排的作品为主,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品。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艺术本体,彰显本艺术品种、剧种特色尤其是表演精粹和音乐特点;坚持守正创新,富含生活气息和时代精神,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小而美”“小而精”,便于巡演,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演出单位应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二)申报主体和数量。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申报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三)其他要求。入选“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2025年“以人带戏”指导扶持项目的作品,由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直接报送,不占用以上申报名额。
曾制作播出优质喜剧小品的平台可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在与节目出品或制作演出单位充分沟通后直接申报,每个平台可申报2个作品。
五、申报材料
(一)相关申报表(见附件)盖章纸质件和word电子版。
(二)近期高清演出视频(视频分辨率在1080p以上,配字幕)和电子版剧本。
(三)推荐函1份(主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表电子版、演出视频、剧本电子版存储在同一U盘中寄送,同时将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 869538690@qq.com。报送材料请标注“第二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申报材料”。联系人及电话:刘慧敏,18229970826。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后,经公示确定入选名单,并统筹安排组台方式、演出档期等。
(二)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由参演单位自理。
(三)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证书。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工作。
(五)为促进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好申报工作和观摩演出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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