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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事业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第六届中国越剧艺术节申报事项的函
- 索引号:
- 357A05-10-2026-0435
- 文号:
- 艺戏函〔2026〕3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6-04-01
- 分类:
- 文艺事业 ; 函
- 主题词:
- 越剧 艺术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由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越剧艺术节将于2026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浙江绍兴举办。期间,将举办优秀剧目展演,从全国遴选一批优秀大戏和若干小戏、折子戏参加演出。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
1.大戏。申报剧目应为整理改编剧目,或为传统经典剧目、保留剧目的传承版、复排版(以下简称“经典保留剧目”),或为2022年以来创作、未参与过往届中国越剧艺术节的新创剧目(含原创剧目、移植剧目等)。剧目应坚守越剧艺术本体,体现越剧表演艺术精粹,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和创新意识,同时具有市场号召力、深受观众喜爱,制作成本适中、便于巡演。
2.小戏、折子戏。申报小戏应为40分钟以内的完整作品,鼓励申报现实题材。申报折子戏应为院团有代表性、体现越剧流派艺术特色的经典折子戏,时长30分钟以内。
(二)申报主体和数量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申报工作。除浙江省外,每个省份申报大戏不超过3个、小戏和折子戏共计不超过5个。同一演出单位申报大戏不超过2台、小戏或折子戏不超过2个。
申报过程中,应关注基层和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作品。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资料
第六届中国越剧艺术节申报表(见附件1、2);
(二)电子资料(用U盘存储)
1.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
2.申报作品近3年内的演出视频(视频分辨率在1080p以上,含字幕);
3.申报作品剧本、节目单及宣传用剧照1套。
请于2026年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艺术处(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同时将电子资料存储在百度网盘内,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为:省份+第六届中国越剧艺术节申报资料。
联系人:朱茜茜,联系电话:0571-85215838
邮箱:zjswtys2318@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证书。
(三)参演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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