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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五届
全国舞蹈展演的通知
号:
357A05-10-2025-0427
号:
办艺函〔2025〕532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5-10-29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第十五届 全国舞蹈展演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五届
全国舞蹈展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

办艺函〔2025〕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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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中央芭蕾舞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推动优秀舞蹈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促进舞蹈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共同举办第十五届全国舞蹈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无锡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2月 

  (二)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三、展演安排 

  (一)展演:以剧场演出和线上展播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优秀舞蹈节目和舞剧、舞蹈诗展演。 

  (二)研讨:主办单位将组织舞蹈界专家观看现场展演,并通过“一剧一评”“一场一评”等形式,对参演作品进行研讨和指导,帮助演出团体和个人进一步提高创作和表演水平。 

  四、作品要求 

  参加申报的作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为2023年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以来新创作的作品。   

  (二)舞种不限,题材不限。鼓励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作品参与申报。 

  (三)舞蹈节目类型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群舞节目时长不超过10分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4人。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以审看视频资料的方式,从各地申报的作品中遴选一批优秀舞蹈节目和舞剧、舞蹈诗参加展演。 

  五、申报要求 

  (一)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部队系统可分别申报8个舞蹈节目,2台舞剧、舞蹈诗(江苏省可申报3台舞剧、舞蹈诗)。 

  (二)各有关部委直属文艺院团,相关文艺院校可分别申报8个舞蹈节目,1台舞剧、舞蹈诗。 

  (三)在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出行业组织、演出院线、票务平台、演播平台可以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分别申报5个舞蹈节目,1台舞剧、舞蹈诗。 

  (四)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无锡市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以寄出时间为准): 

  1.第十五届全国舞蹈展演申报表(分为舞蹈节目申报表和舞剧、舞蹈诗申报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舞蹈节目申报表中,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群舞由编导或单位填写。 

  2.近期高清演出视频。 

  3.演出剧照(2张,电子版)。 

  4.以上材料电子版与视频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 

  寄送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红星路358号无锡市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邮编:214000 

  联系人:朱琦茗、王一然、施美娜 

  电话:0510-82724821、0510-81823113 

  邮箱:qgwdzy2025@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团队和个人适当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证书。 

  (三)参演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参演作品的演出、录制,以及包括网络演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为促进舞蹈艺术的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 第十五届全国舞蹈展演申报表(舞蹈节目).docx
    第十五届全国舞蹈展演申报表(舞剧、舞蹈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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