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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事业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画院中青年创作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05-10-2025-0394
- 文号:
- 办艺函〔2025〕132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画院 中青年 创作骨干 研修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国家画院: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关于“实施全国画院中青年创作骨干培养计划”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继续举办2025年全国画院中青年创作骨干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引导学员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进一步提升全国国有画院以及文化和旅游系统相关艺术机构美术创作队伍的创作和研究水平。
二、培养对象
全国国有画院以及文化和旅游系统相关艺术机构在编的专职中青年国画和书法创作骨干,国画包括山水、人物、花鸟专业。培养规模为40人。
培养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创作基础和潜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培养方式
研修班由中国国家画院导师及国内相关领域专家授课指导,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其中公共课(线上)每周两次,专业课(线下)每月集训一周。计划于2025年7月启动线上授课,9月举办开学典礼,12月举办结业仪式,颁发结业证书及优秀学员证书,举办结业作品展,编辑出版教学成果文献集。
四、学员录取
(一)报名。登录中国国家画院官方网站(http://www.cnap.org.cn/) 查询招生简章,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脱产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作品参展获奖证书、原创作品照片、免冠证件照等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评审。中国国家画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审核后,确定学员名单。
(三)录取。中国国家画院在5月底前寄送录取通知书,学员自行办理脱产培训有关手续。研修班不收取学费,学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一)纸质版报名材料于2025年5月6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邮编10004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老师010-68418681、13522491070,何老师13901234941。
(二)电子版报名材料命名为“省(区、市)+单位+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ggjhyggb@126.com。
(三)咨询研修班报名有关事项可联系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美术处,010-59881765。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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