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艺事业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录制演员(剧目)入选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05-10-2024-0381
 
- 文号:
 - 办艺函〔2024〕544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戏曲 像音像工程 录制 演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2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录制演员(剧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4〕90号)印发后,经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报中宣部文艺局审定、备案,公示后确定100部录制剧目。现将名单及相关录制单位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制时间
  全部录制工作应于2025年12月前完成。
  二、录制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及时与录制单位沟通,为参录演员预留录制档期,配置优秀班底,提前进行排演,以最佳面貌呈现剧目;排演、录制过程中应至少安排2场公演(其中至少1场为进高校演出);在保障剧目演出质量前提下,要做好演出预算,保持剧种本色,避免“大制作”和滥用舞台科技,防止资金浪费。
  (二)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实施方案》(办艺发〔2019〕164号)要求,指导参录单位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配套保障工作和监督工作,保证录制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录制演员(剧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4〕90号)印发后,经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报中宣部文艺局审定、备案,公示后确定100部录制剧目。现将名单及相关录制单位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制时间
  全部录制工作应于2025年12月前完成。
  二、录制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及时与录制单位沟通,为参录演员预留录制档期,配置优秀班底,提前进行排演,以最佳面貌呈现剧目;排演、录制过程中应至少安排2场公演(其中至少1场为进高校演出);在保障剧目演出质量前提下,要做好演出预算,保持剧种本色,避免“大制作”和滥用舞台科技,防止资金浪费。
  (二)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实施方案》(办艺发〔2019〕164号)要求,指导参录单位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配套保障工作和监督工作,保证录制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京公网安备1104020244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