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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事业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01-10-2024-0028
- 文号:
- 办艺发〔2024〕15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2024年度“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作品申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促进中国杂技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不断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继续实施“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遴选和扶持一批重点作品。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继承发扬中国杂技艺术优秀传统,推动杂技艺术的创新创造,创作生产更多具有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杂技艺术作品。
二、作品标准
申报作品应为2021年7月以来创排的、具有创新意义的杂技艺术作品(含杂技、魔术、马戏、滑稽节目,杂技剧、魔术剧等)。其创新意义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
(一)代表杂技艺术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标杆作用。
(二)开发出全新的动作和技巧,拓展了杂技艺术的新领域。
(三)在原有动作和技巧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和提升,具有独特性甚至是唯一性。
(四)内容构思、动作编排、道具制作、舞台呈现等富有创意,能够实现杂技艺术与当代审美和现代科技的有机融合。
三、扶持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入选作品将被列为2024年度“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作品。
(一)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对重点扶持作品进行跟踪指导,推动其不断打磨提高,提升艺术质量。
(二)文化和旅游部将依托全国杂技展演等平台,对重点扶持作品进行集中展示推广。
四、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铁路文工团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作品数量不限。每个作品填写《2024年度“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作品申报表》1份(见附件1)。
(三)高清演出视频1份(使用U盘报送)。近期创作、尚未正式进行舞台演出的作品可报送排练视频;若属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提升和突破的作品,需提交新旧视频各1份。
(四)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与演出视频一起报送。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音乐舞蹈杂技处
邮编:100020
联系人:于帅
联系电话:010-5988174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2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促进中国杂技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不断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继续实施“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遴选和扶持一批重点作品。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继承发扬中国杂技艺术优秀传统,推动杂技艺术的创新创造,创作生产更多具有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杂技艺术作品。
二、作品标准
申报作品应为2021年7月以来创排的、具有创新意义的杂技艺术作品(含杂技、魔术、马戏、滑稽节目,杂技剧、魔术剧等)。其创新意义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
(一)代表杂技艺术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标杆作用。
(二)开发出全新的动作和技巧,拓展了杂技艺术的新领域。
(三)在原有动作和技巧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和提升,具有独特性甚至是唯一性。
(四)内容构思、动作编排、道具制作、舞台呈现等富有创意,能够实现杂技艺术与当代审美和现代科技的有机融合。
三、扶持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入选作品将被列为2024年度“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作品。
(一)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对重点扶持作品进行跟踪指导,推动其不断打磨提高,提升艺术质量。
(二)文化和旅游部将依托全国杂技展演等平台,对重点扶持作品进行集中展示推广。
四、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铁路文工团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作品数量不限。每个作品填写《2024年度“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重点扶持作品申报表》1份(见附件1)。
(三)高清演出视频1份(使用U盘报送)。近期创作、尚未正式进行舞台演出的作品可报送排练视频;若属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提升和突破的作品,需提交新旧视频各1份。
(四)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与演出视频一起报送。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音乐舞蹈杂技处
邮编:100020
联系人:于帅
联系电话:010-5988174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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