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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事业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入选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00-10-2023-0322
- 文号:
- 办艺发〔2023〕190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第十届 中国京剧艺术节 入选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第十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及京剧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遴选和公示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优秀剧目展演及研修班人员入选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文化和旅游部、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成都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四川天府演艺集团、成都市京剧研究院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主要内容
第十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期间,将举办京剧优秀剧目展演、文化和旅游部2021—2023年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京剧专场演出、文化和旅游部2022—2023年京剧艺术表演人才提升计划汇报演出、京剧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专家评议会及主题研讨会等一系列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院团适当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二)研修班学员落地后吃住行和培训相关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三)主办单位将为京剧优秀剧目展演参演剧目(含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折子戏专场)颁发优秀证书,为京剧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结业并经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线上展播及宣传推广工作。参演院团须服从展演相关组织安排,做好京剧艺术推广惠民活动。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有关院团、院校高度重视,为参演剧目提供必要补贴和有力保障,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联 系 人:黄梁宇
电 话:028-86703795
电子邮箱:584286338@qq.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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