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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花鼓戏
优秀剧目展演的通知
号:
357A05-10-2023-0312
号:
艺戏函〔2023〕33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3-09-15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花鼓戏 展演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花鼓戏
优秀剧目展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艺戏函〔2023〕33号

字体:[]

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局):

  为促进花鼓戏艺术传播交流,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拟于2023年11月在湖南长沙举办第三届全国花鼓戏优秀剧目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弘扬花鼓戏艺术,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三、活动安排

  (一)剧目展演

  展示全国花鼓戏优秀创作成果,从全国遴选15台优秀剧目参加展演,其中大戏10台,小戏5台(20个),每台剧目演出1场。

  (二)一剧一评

  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现场观演,对参演的大戏开展评议,提升剧目创作演出水平。

  (三)“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作品改稿会

  举办“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作品改稿会。艺术司邀请专家,针对入选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的14个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开展研讨、会商,指导相关院团、主创人员打磨提高作品质量。

  (四)专题研讨会

  举办全国花鼓戏传承发展研讨活动。活动期间,拟围绕“新时代戏曲创作践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的做法、成就和经验”的主题,从剧本创作、表演艺术、导演艺术、舞美呈现等多方面进行探讨、研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和数量

  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湖北省、湖南省可各推荐3台大戏和6个小戏(折子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每省(区)可推荐1台大戏和2个小戏(折子戏)。

  申报剧种范围为花鼓戏、采茶戏、花灯戏、彩调戏四类地方戏曲剧种。其中大戏仅限花鼓戏申报。

  (二)剧目要求

  申报剧目为2018年第二届全国花鼓戏优秀剧目展演举办以来创作演出的新编剧目、整理改编传统剧目或移植剧目,题材不限。大戏时长在90分钟以上。小戏(折子戏)时长为15至30分钟。

  申报剧目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艺术本体,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反对大制作和豪华舞美,鼓励“文华表演奖”“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领衔参演。

  (三)申报材料

  1.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函1份(主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第三届全国花鼓戏优秀剧目展演剧目申报表》1份。

  3.剧本、节目单、视频光盘(或U盘)各1份。请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剧本电子文档及视频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视频分辨率在1080p以上。

  (四)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321号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哲15116316387

  电子邮箱:hnshyys@163.com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改稿会工作要求

  参加改稿会的剧目为入选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的14个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

  申报日期截止前有关院团须将最新视频、剧本电子版提交至hnshyys@163.com,标题格式为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改稿会+剧名,邮件正文内应写明院团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须负责通知院团做好准备工作,并派员带队与剧目主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院团负责人、编剧、导演、主演等)共同参加改稿会。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优秀剧目”证书和牌匾。

  (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后,经公示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入选剧目组台方式、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六)为促进花鼓戏艺术的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地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好剧目申报工作和观摩演出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 第三届全国花鼓戏优秀剧目展演参演剧目申报表.docx
    “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入选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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