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杂技展演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05-10-2022-0250
- 文号:
- 办艺发〔2022〕145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杂技展演
为推动优秀杂技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促进杂技艺术事业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拟于2022年11月在山东省举办第十一届全国杂技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推出优秀杂技作品和人才,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杂技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人民政府、德州市人民政府。
三、展演安排
(一)展演:举办杂技、魔术节目和杂技剧展演。
(二)研讨:主办单位将组织业界专家观看现场展演,并通过“一场一评”“一剧一评”等形式,对参演作品进行研讨和指导。
四、作品要求
主办单位将聘请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以审看视频的方式,从全国各地申报的作品中遴选出一批优秀杂技、魔术节目和杂技剧参加展演(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杂技艺术创新工程”2020、2021年重点扶持作品直接参演,不再另行申报)。
(一)参演剧(节)目应为2019年4月以来创作首演的作品。
(二)参演剧(节)目应为原创作品,既有技巧性、创新性,又有较强的艺术性、观赏性。
五、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二)杂技、魔术节目申报数量不限。杂技剧申报数量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不超过2部,中国煤矿文工团申报1部。
(三)请于2022年10月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1.第十一届全国杂技展演申报表(杂技、魔术节目申报表或杂技剧申报表)1份(纸质版)。
2.近期高清演出视频1份(通过U盘报送)。
3.7寸彩色演出剧照2张(电子版)。
4.申报表、剧照电子版与演出视频一起通过U盘报送。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邮编:250000
联系人:刘芳
电话:18678883176
传真:0531-51791800
邮箱:sdwht@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证书。
(二)申报单位及创作演出单位须确保所报作品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三)参加展演的团队和个人各项费用自理。主办单位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参演作品的演出、录制、宣传和推广工作。
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为参演团队和个人提供有力保障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展演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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