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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举办“永远的辉煌”——第十八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的通知
号:
357C01-10-2016-32626
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6-08-02
类:
文艺事业 ; 
词:

文化部关于举办“永远的辉煌”——第十八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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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公共函〔2016〕7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精神,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老年合唱事业繁荣发展,文化部定于2016年9月在四川省南充市举办“永远的辉煌”——第十八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9月19日至22日,在四川省南充市举办。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

  承办单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四川省文化厅、南充市人民政府、中国合唱协会

  执行单位: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上述单位共同组成“永远的辉煌”——第十八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组委会。

  三、活动内容

  举办老年合唱艺术风采展演活动,展示老年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组织专家开展艺术辅导讲座,交流切磋合唱技艺;组织部分合唱团进社区、学校和军营惠民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优秀老年合唱团视频网络展播,扩大活动影响;推选10支2016年度全国示范老年合唱团,带动老年合唱队伍建设;举办南充市老年文艺展演、老年书画摄影展等系列配套活动,丰富合唱节活动内容。此外,公共文化司将召开全国文化系统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参演团队基本要求

  (一)每团总人数不得超过45人(包括钢琴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指挥、团长或领队),其中演唱人数不得超过42人。

  (二)参演合唱团员年龄应在50岁以上,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5岁,要求身体健康。70岁以上团员需提供医院健康证明。指挥和伴奏人员年龄可以低于50岁。

  (三)演出应统一着装。

  五、参演曲目要求

  (一)每团报送2首曲目,均为二声部以上合唱歌曲。演唱曲目应适合老年人特点,鼓励演唱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合唱作品以及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题材的歌曲,并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

  (二)合唱演出伴奏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5件以下)或无伴奏,不得使用合成伴奏音乐。每团演唱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报名要求

  (一)报送团队数量: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本地区合唱团的资格审查和选拔报送工作,分别推荐1-2支合唱团,报送材料需加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公章。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永远的辉煌”——第十八届中国老年合唱节参演合唱团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视频资料:反映团队合唱水平的演出视频DVD光盘,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时长不超过半小时。

  3.照片资料:合唱团公益演出剧照,指挥、团长、伴奏照片,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EG。

  4.演唱曲目及曲谱,包括合唱谱和钢琴伴奏谱(曲谱需为五线谱,且清晰、完整、规范。新创或改编作品的版权问题由合唱团自行解决)。

  5.团队成立时间证明、国际性或全国性合唱比赛获奖证书副本及宣传报道材料。

  6.词曲作者、指挥、团长、钢琴伴奏及团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三)请于2016年8月1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有关资料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分别报送至以下单位:

  1.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万年西路政府1号楼735室

  邮 编:637000

  联系人:王钰

  电 话:15082493668 0817-2809930

  传 真:0817-2809930

  邮 箱:278178505@qq.com

  2.中国合唱协会

  地 址:北京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中国合唱协会525室

  邮 编:100010

  联系人:房巍

  电 话:010-64289973、64276240

  传 真:010-64289973

  邮 箱:cca135@sina.com

  七、其它事项

  (一)各参演合唱团的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组委会对食宿费用给予部分补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合唱节期间,组委会将安排部分团队深入社区、学校和军营演出,各参演团队要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三)各参演团队要对合唱团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为其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提前做好安全预案。 

  (四)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要在团队组织、人员安全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合唱节顺利举办。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接此通知后,请抓紧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联 系 人: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权益保障处程韦宇;

  联系电话:010-59881726。

  特此通知。

      

  附件:“永远的辉煌”——第十八届中国老年合唱节参演合唱团基本信息表

   

 

   

                                                     文化部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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