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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事业
- 标题:
- 文化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05-10-2011-32402
- 文号:
- 文艺发〔2011〕1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11-01-11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美术馆 名单 通知
文化部文件
文艺发〔2011〕1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根据文化部《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文艺发[2008]48号)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09]559号)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推荐申报,通过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严格的初审评选、实地考察和终审评选,并报文化部审定,中国美术馆等9家美术馆被评为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
序号 |
美术馆名称 |
1. |
中国美术馆 |
2. |
上海美术馆 |
3. |
江苏省美术馆 |
4. |
广东美术馆 |
5. |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
6. |
湖北美术馆 |
7. |
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 |
8. |
北京画院美术馆 |
9. |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排名不分先后)
文化部办公厅 2011年1月11日印发
初校:吴 娇 终校:刘冬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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