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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全国优秀儿童剧展演
号:
357A05-10-2010-32386
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10-03-26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儿童剧 展演

全国优秀儿童剧展演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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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儿童戏剧的创作和演出,发掘儿童剧艺术的优秀剧目和人才,提高儿童剧艺术综合水平,进一步推动儿童剧艺术的繁荣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少年儿童的文化权益,经研究,文化部决定于2008年12月举办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

  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三、承办单位:文化部艺术司、广州市文化局

  四、时间:2008年12月

  五、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六、奖项:本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设剧目奖一、二、三等。评委会由文化部艺术司负责组织。一等奖作品将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

  七、申报剧目范围:

  2005年以来创作排演,没有参加过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性艺术活动的新剧目,包括话剧、音乐剧、木偶皮影剧等戏剧样式在内的少儿戏剧作品均可申报。

  八、申报及参展剧目选拔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限申报2台剧目,并排出先后顺序。

  申报剧目必须报送剧本(5份)、演出光盘(2份),并填写申报表。

  申报表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填写并加盖印章。

  各省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报有关领导部门审定后,向各省发出入选剧目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文化部艺术司戏剧处 马仲鸿 陈 珺

  联系电话:010—59881766 59881772

  传  真: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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