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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事业
- 标题:
- 全国优秀儿童剧展演
- 索引号:
- 357A05-10-2010-32386
- 文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10-03-26
- 分类:
- 文艺事业 ; 通知
- 主题词:
- 儿童剧 展演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儿童戏剧的创作和演出,发掘儿童剧艺术的优秀剧目和人才,提高儿童剧艺术综合水平,进一步推动儿童剧艺术的繁荣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少年儿童的文化权益,经研究,文化部决定于2008年12月举办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
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三、承办单位:文化部艺术司、广州市文化局
四、时间:2008年12月
五、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六、奖项:本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设剧目奖一、二、三等。评委会由文化部艺术司负责组织。一等奖作品将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
七、申报剧目范围:
2005年以来创作排演,没有参加过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性艺术活动的新剧目,包括话剧、音乐剧、木偶皮影剧等戏剧样式在内的少儿戏剧作品均可申报。
八、申报及参展剧目选拔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限申报2台剧目,并排出先后顺序。
申报剧目必须报送剧本(5份)、演出光盘(2份),并填写申报表。
申报表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填写并加盖印章。
各省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报有关领导部门审定后,向各省发出入选剧目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文化部艺术司戏剧处 马仲鸿 陈 珺
联系电话:010—59881766 59881772
传 真:010—5988177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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