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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的通知
号:
357A05-10-2008-32340
号:
办艺发〔2008〕3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08-01-23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声乐 比赛 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3日

办艺发〔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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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国声乐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发现、鼓励优秀声乐人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部定于2008年6月下旬在“第二十九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期间举办“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该比赛是“文华奖”的子项“文华节目奖”的组成部分,所颁奖项为“文华声乐节目表演奖”。
  现将比赛章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比赛章程认真做好准备,并按时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章程
     2.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选手报名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章程
  一、总则
  (一)全国声乐比赛是“文华奖”的子项“文华节目奖”的组成部分,所颁奖项为“文华声乐节目表演奖”。
  (二)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哈尔滨市政府承办。比赛将于2008年6月下旬在哈尔滨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部赛事由组委会主持。组委会聘请国内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选手进行评选。评委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最终决定。
  (四)本届比赛设两个组别:独唱组;重唱和声乐组合组。
  (五)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进行。初赛采取审听录音的方式,复、决赛采取现场演唱的方式。
  二、报名及比赛有关事项

  (一)凡年龄在18-35岁的演唱者(1973年5月30日后—1990年5月30日前出生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者需提交下述材料:
  1.填写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选手报名表(请复印或从文化部网站下载,网址:www.ccnt.gov.cn);
  2.独唱选手提交2张清晰近期半身照片(2寸),重唱、声乐组合提交2张清晰演唱组合照片(6寸),可供印刷使用;
  3.提交身份证或军人证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另需提交学生证;
  4.提交参加预赛曲目的 CD光盘一份。
  (三)上述材料请选手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报送;各地报名选手名额不限。各地文化主管部门于2008年5月1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将选手报名材料寄至比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部艺术司音乐舞蹈杂技处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43,59881745
  传  真:010-59881745
  联系人:翟桂梅
  (四)评委会根据报名者所提交的曲目(CD光盘)进行预选, 2008年5月中旬公布预选结果,并对入选者发出复、决赛通知。选手可从文化部网站:www.ccnt.gov.cn查知结果。
  (五)选手申报参加复、决赛的曲目在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六)获得复、决赛资格的选手以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
  (七)选手参加复、决赛可自带伴奏,亦可自带伴奏带。
  (八)参赛选手不交报名费、参赛费,其它(旅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比赛曲目要求
  可自选中、外歌剧中的独唱曲、重唱曲,音乐会咏叹调,中外艺术歌曲,中外民歌、地方戏曲选段、新创作的歌曲(含通俗)及声乐组合等。
  (一)  预赛:自选曲目2首,其中须演唱1首中国作品。
  (二)  复赛:自选曲目3首,其中须演唱1首中国作品。决赛:自选曲目2首,其中须演唱1首中国作品。
  (三)  以上各轮演唱曲目,预赛可与复、决赛曲目重复;复赛和决赛曲目不得重复;各轮曲目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四)  根据不同曲目要求,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五)  所有参赛曲目一律背谱演唱。
  四、比赛奖项设置
    (一)独唱组、重唱和声乐组合组分别设文华声乐节目表演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表演奖若干。奖项数量设置待预选结束后,根据报名的数量和情况酌定,届时另行通知。
  (二)对获得等次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 8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 5000元人民币
  (三)对进入决赛未获等次奖者颁发优秀表演奖获奖证书。
  (四)对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者颁发纪念证书。
  五、其他
  (一)组委会有权组织获奖选手的录音、录像,举办获奖音乐会等,选手参加上述活动不另付酬。
  (二)组委会对本届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
  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报名表
  组别:独唱□  重唱□  声乐组合□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独唱声部组合名称称
  联系电话
  参赛曲目预赛
  1.
  词作者
  曲作者
  演唱
  时长
  2.
  词作者
  曲作者
  演唱
  时长
  复赛
  1.
  词作者
  曲作者
  演唱
  时长
  2.
  词作者
  曲作者
  演唱
  时长
  3.
  词作者
  曲作者
  演唱
  时长
  决赛
  1.
  词作者
  曲作者
  演唱
  时长
  2.
  词作者
  曲作者
  演唱
  时长
  伴奏方式
  伴奏人数
  ★重唱、声乐组合参赛者可填写两张报名表(可复印)。
  ★各类组别参赛者的履历及获奖情况请加页另附。
  ★我愿意遵守比赛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并保证所寄材料的真实性。 
  报名者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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