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加强对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的指导与扶持,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作用,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文化部决定开展2016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全面总结2015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活动经验,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完善组织方式,建立考核机制,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惠政策重点向边疆地区倾斜。2016年师资巡讲活动主要有三项具体内容:
(一)片区巡讲活动
2016年4月至10月,文化部将组织6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片区巡讲活动,每个片区组织4至5个省(区、市)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4门课程、1场讨论及1场考试,每期参训人员约100名(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边疆专项扶持
为解决边疆地区培训经费不足、培训师资短缺的实际困难,文化部今年将对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综合执法重点培训项目进行专项扶持,给予部分经费补助,并在培训模式、课程设计、师资配备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
(三)案例培训班
2016年5月和9月,文化部将举办两期案例培训班,以模拟案例或者真实案卷的制作和讲解贯穿培训全过程。培训班将选取部分省(区、市)执法人员进行封闭训练,每期40人左右。
二、巡讲内容
根据当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重点,综合考虑2015年师资及其课程的评价等级,文化部安排了2016年巡讲课程共50余门(附件2),涉及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执法业务应用等7大领域,供各地根据需求自行搭配。
三、经费安排
文化部将给予黑龙江、河南、江西、广东、云南、青海等6个片区巡讲活动承办省部分培训补助,用于巡讲师资的交通、劳务、食宿费用,以及所有参训人员的餐费(参训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由各参训单位自行解决);对部分边疆省(区、市)组织的重点培训班给予补助,用于巡讲师资的交通、劳务及食宿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巡讲活动,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本地区执法重点及培训需求,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1.片区巡讲活动
文化部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与承办省份商定巡讲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拟定、印发巡讲通知;
(3)协助各片区选定巡讲课程;
(4)负责师资调配。
承办省份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与参训省份沟通、确定巡讲活动的具体时间和人数安排并提前15日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2)与参训省份沟通、确定巡讲课程并提前20日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3)负责与师资确定行程安排及订票事宜;
(4)会务工作;
(5)巡讲活动总结报送工作,请于培训结束后10日内报送专题报告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参训省份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与承办省份商议巡讲活动的具体时间和人数安排;
(2)与承办省份商议巡讲课程;
(3)负责本辖区受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2.边疆专项扶持
按照工作安排,2016年拟对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的5个重点培训班次实施专项扶持:
(1)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
(2)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
(3)北疆文化市场审批及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班;
(4)南疆文化市场审批及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班;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培训班。
(二)师资要求
1.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库各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在本组师资授课前审定、把关演示文稿及文本内容,完善授课技巧;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将成立课件审查小组,对巡讲课件进行专题审查,统一把关,为师资圆满完成授课任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各位参与巡讲的师资要认真对待巡讲活动,做好充分的授课及试题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授课任务;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紧凑安排行程,严禁借巡讲之名变相观光旅游,如有违反,取消其师资资格。请各参加巡讲活动的师资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3.各师资所在单位要将此次巡讲活动作为加强异地交流,促进互帮互学,共同借鉴提高的良好机会,在巡讲期间,合理安排师资本职工作,为其外出授课提供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综合执法办公室 廖 芸
010-59881896 59881898(传) 82299187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片区巡讲活动安排
2.2016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菜单课程目录
文化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