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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的通知
号:
357C01-17-2009-22271
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09-10-27
类: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  通知
词:
文化 市场 执法 评比 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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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在首届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的基础上,文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比(以下简称案卷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案卷评比活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开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执法总队于2009112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完成辖区内执法案卷选送工作,并将参评材料报送(特快专递)文化部。

  二、参评材料包括:(1)文化厅(局)或执法总队(仅限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推荐公函,公函应简要说明推选过程、推选标准及推选结果,并加盖文化厅(局)或执法总队公章;(2)选送的10个执法案卷(复印件)。

  三、推选的参评案卷应为200711月至200910月之间(以归档时间为准)的案卷。各地选送的10个执法案卷应兼顾不同市场门类、不同行政区域等。

  四、文化部将聘请有关领导、专家、律师等组成执法案卷专家评审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 名,三等奖20名,并进行奖励。

相关材料及案卷请报送我部文化市场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132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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