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07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 索引号:
- 357C02-04-2010-48927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国家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10-11-25
- 分类:
- 统计信息 ; 公报
- 主题词:
2007年,我国星级饭店数量继续稳步增长。到2007年末,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3585家,比上年末增加832家,增长6.5%;拥有客房157.38万间,比上年末增加11.39万间,增长7.8%;拥有床位296.94万张,比上年末增加18.40万张,增长6.6%。
2007年,全国星级饭店的经营情况良好。全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647.03亿元,比上年增加164.18亿元,增长11.1%;上缴营业税118.34亿元,比上年增加10.22亿元,增长8.6%。
一、全国星级饭店的构成情况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在全国13583座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为5806座,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42.7%;集体经济饭店为914座,占6.73%;外商投资饭店为239座,占1.8%;港澳台投资饭店为353座,占2.6%。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占全部饭店的53.8%。此外,联营、股份制、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6271座,占全部星级饭店总数的46.2%。
从客房间数来看,在全国星级饭店拥有的157.38万间客房中,国有饭店共有66.61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2.3%;集体经济饭店共有8.87万间客房,占5.6%;外商投资饭店共有5.43万间,占3.5%;港澳台投资饭店共有8.15万间客房,占5.2%。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占全部饭店客房的56.6%。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共有68.32万间,占全部饭店客房数的43.4%。
(二)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146座,共有10.46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6.6%;(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578座,共有21.1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3.4%;(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1083座,共有25.95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6.49%;(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4058座,共有55.23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5.1%;(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7718座,共有44.66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8.38%。
(三)按星级划分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1)五星级饭店369座,共有13.73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8.7%;(2)四星级饭店1595座,共有33.69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1.4%;(3)三星级饭店5307座,共有64.76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1.2%;(4)二星级饭店5718座,共有42.0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6.7%;(5)一星级饭店594座,共有3.16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0%。
二、 分地区的星级饭店情况
全国13583座星级饭店分布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座数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169座;(2)浙江1094座;(3)云南887座;(4)江苏843座;(5)北京806座;(6)山东727座;(7)湖北589座;(8)湖南541座;(9)辽宁530座;(10)四川507座。
(二)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客房间数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5.19万间;(2)北京12.69万间;(3)浙江12.44万间;(4)江苏10.22万间;(5)云南9.00万间;(6)山东8.75万间;(7)上海6.14万间;(8)河南5.92万间;(9)辽宁5.91万间;(10)四川5.80万间。
三、全国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情况
2007年,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0.96%,比上年下降0.07个百分点。其中:五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4.64%;四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3.84%;三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1.25%;二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6.73%;一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6.84%。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2007年,在全国13583座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60.42%,比上年上升0.36个百分点;集体企业饭店58.24%,比上年下降0.45个百分点;股份合作饭店60.55%,比上年上升1.90个百分点;联营饭店58.94%,比上年上升0.22个百分点;有限责任饭店61.36%,比上年下降0.81个百分点;股份有限饭店61.83%,比上年下降2.20个百分点;私营饭店59.35%,比上年上升0.48个百分点;其他内资饭店61.62%,比上年上升3.21个百分点;港澳台投资饭店65.34%,比上年下降1.00个百分点;外商投资饭店65.87%,比上年上升0.16个百分点。
(二)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3.52%,比上年下降1.86个百分点;(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2.62%,比上年下降1.51个百分点;(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3.79%,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1.22%,比上年上升0.25个百分点;(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7.90%,比上年上升0.28个百分点。
(三) 按地区划分
2007年,按客房出租率高低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1)湖南73.42%;(2)山东69.12%;(3)宁夏67.38;(4)江西65.71%;(5)贵州64.16%;(6)浙江63.92%;(7)山西63.71%;(8)安徽63.39%;(9)江苏63.33%;(10)河南62.19%。
四、全国星级饭店的营业收入情况
2007年,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为1647.03亿元,比上年增加164.18亿元,增长11.1%。
(一)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2007年,国有企业饭店营业收入619.9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37.6%;集体企业饭店营业收入73.21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4.5%;股份合作饭店营业收入29.56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8%;联营饭店营业收入10.99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0.7%;有限责任饭店营业收入364.65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2.1%;股份有限饭店营业收入94.4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7%;私营饭店营业收入142.0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6%;其他内资饭店营业收入27.44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7%;港澳台投资饭店营业收入168.47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0.2%;外商投资营业收入116.35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7.1%。
(二) 按规模划分
2007年,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星级饭店年营业收入217.71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3.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338.17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0.5%;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307.29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8.7%;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456.43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7.7%;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年营业收入327.43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9.9%。
(三) 按地区划分
2007年,按营业收入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1)北京217.87亿元;(2)广东省179.76亿元;(3)浙江175.71亿元;(4)上海159.70亿元;(5)江苏120.74亿元;(6)山东108.50亿元;(7)辽宁57.53亿元;(8)四川55.94亿元;(9)云南45.62亿元;(10)河南40.46亿元。
五、全国星级饭店上缴的营业税金
2007年,全国星级饭店共上缴营业税金118.34亿元,比上年增加10.22亿元,增长9.4%。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国有饭店上缴营业税金41.1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34.8%;集体企业饭店上缴营业税金5.85亿元,占上缴总额的5.0%;股份合作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5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1%;联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5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3%;有限责任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7.7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3.4%;股份有限饭店上缴营业税金6.2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5.3%;私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1.8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0.0%;其他内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8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5%;港澳台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1.38亿元,占上缴总额的9.6%;外商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8.2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7.0%。
(二) 按规模划分: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2.8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0.9%;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2.17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8.7%;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3.33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9.7%;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33.73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8.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6.2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2.2%。
(三)按地区划分:上缴营业税金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29.11亿元;(2)北京12.41亿元;(3)浙江10.61亿元;(4)上海8.21亿元;(5)江苏6.82亿元;(6)山东5.59亿元;(7)辽宁5.35亿元;(8)河南3.94亿元;(9)福建3.47亿元;(10)四川3.00亿元。
六、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
2007年,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9.87万元/人,比上年增加0.49万元/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上海21.65万元/人;(2)北京16.82万元/人;(3)江苏12.50万元/人;(4)浙江12.42万元/人;(5)天津11.75万元/人;(6)青海11.48万元/人;(7)山西10.65万元/人;(8)山东10.19万元/人;(9)广东9.69万元/人;(10)重庆9.57万元/人。
七、全国星级饭店的员工人数
截至2007年底,全国星级饭店拥有员工166.81万人。星级饭店员工人数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 广东18.56万人;(2) 浙江14.15万人; (3) 北京12.95万人; (4) 山东10.64万人;(5) 江苏9.66万人; (6) 云南8.67万人; (7) 河北7.84万人; (8) 上海7.38万人; (9) 四川6.25万人;(10) 辽宁6.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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