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06年旅游行业经营统计报告
- 索引号:
- 357C02-04-2007-48913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国家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07-10-23
- 分类:
- 统计信息 ; 报告
- 主题词:
2006年,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产出水平和经济效益出现了不同幅度的增长。
一、 旅游企业规模情况
(一)企业数量
2006年,全国共有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等类旅游企事业单位38147家,比上年末增长8.13%,具体构成是:旅行社 1795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654家,国内旅行社16303家);星级饭店12751家(客房145.98万间);旅游区(点)、旅游车船公司等其他旅游企业7439家。
(二)从业人员情况
到2006年末,全国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等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271.3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19%,具体构成是:旅行社28.59万人;星级饭店158.04万人;旅游区(点)、旅游车船公司等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84.71万人;。
2006年末,全国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等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居于前10位的省(区、市)是:(1)广东 :26.10万人;(2)浙江 :24.71万人;(3)江西 :18.21万人;(4)山东:16.56 万人;(5)湖南:13.44万人;(6)江苏 :13.38 万人;(7)北京 :13.30万人;(8)四川 :12.88 万人;(9)辽宁 :12.39万人;(10)上海 :11.30 万人。
(三)固定资产
到2006年末,全国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等旅游企事业单位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934.7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26%,其中57.07%的固定资产集中于星级饭店。
在拥有的6934.78亿元固定资产中,旅行社484.80亿元,占6.99%;星级饭店3957.45亿元,占57.07%;旅游区(点)、旅游车船公司等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2492.54亿元,占35.94%。
到2006年末,拥有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居于前10位的省(区、市)是:(1)广东:743.44亿元;(2)北京:734.79亿元;(3)上海:572.31亿元;(4)湖南:532.48亿元;(5)江苏:450.15亿元;(6)河北:404.32亿元;(7)四川:397.38亿元;(8)浙江:346.72亿元;(9)辽宁:321.17亿元;(10)山东:308.10亿元。
二、 旅游企业经营情况
由于统计调查方法的不同,本“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仅反映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旅游车船公司、其他旅游企业等38147家纳入全面统计报表的基层单位的经营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06年,38147家旅游企事业单位年营业收入达3443.26亿元,向国家上缴营业税139.94亿元。
2006年,上述几类旅游企事业单位实现营业收入居于全国前10 位的省(区、市)是:(1)北京:528.45亿元;(2)广东:417.25亿元;(3)上海:324.80亿元;(4)浙江:275.04亿元;(5)江苏:266.53亿元;(6)四川:169.87亿元;(7)山东:162.51亿元;(8)辽宁:109.42亿元;(9)云南:100.28亿元;(10)河北:87.33亿元。
2006年,上述几类旅游企事业单位向国家上缴营业税居于全国前10 位的省(区、市)是:(1)广东:34.78亿元;(2)北京:13.60亿元;(3)上海:10.47亿元;(4)浙江:10.32亿元;(5)江苏:8.25亿元;(6)辽宁:6.81亿元;(7)四川:5.59亿元;(8)山东:5.55亿元;(9)河南:4.79亿元;(10)福建:3.48亿元。
(二)旅行社
2006年,全国17957家旅行社共实现营业收入141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6.37%;向国家上缴税金9.90亿元,比上年增长21.92%;旅行社实现利润5.79亿元;旅行社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9.35万元/人;全年人均实现利税0.55万元/人。
2006年,旅行社营业收入居于全国前10 位的省(区、市)是:(1)北京:317.11亿元;(2)广东:202.03亿元;(3)上海:154.18亿元;(4)江苏:105.01亿元;(5)浙江:95.76亿元;(6)云南:54.10亿元;(7)山东:43.64亿元;(8)福建:42.37亿元;(9)湖南:37.41亿元;(10)四川:33.83亿元。
2006年,旅行社向国家上缴税金超过1000万元的省(区、市)是:(1)北京:27596万元;(2)广东:17325万元;(3)上海:10433万元;(4)浙江:6052万元;(5)江苏:5965万元;(6)福建:3215万元;(7)广西:3129万元;(8)山东:3067万元;(9)云南:2509万元;(10)辽宁:1847万元;(11)湖北:1799万元;(12)黑龙江:1576万元;(13)重庆:1435万元;(14)湖南:1268万元;(15)江西:1263万元;(16)河南:1233万元;(17)四川:1227万元;(18)安徽:1068万元。
(三)星级饭店
到2006年末,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2751家,比上年末增加923家;其中内资饭店12166家,外资饭店585家。全国星级饭店共实营业收入1482.86亿元;上缴营业税金108.12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9.38万元/人。
2006年,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北京183.6亿元;(2)广东省162.5亿元;(3)浙江158.0亿元;(4)上海154.1亿元;(5)江苏114.4亿元;(6)山东91.0亿元;(7)辽宁58.2亿元;(8)四川45.0亿元;(9)云南42.7亿元;(10)河南37.3亿元。
2006年,星级饭店上缴营业税金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30.4亿元;(2)北京10.1亿元;(3)浙江9.1亿元;(4)上海8.0亿元;(5)江苏6.5亿元;(6)辽宁5.1亿元;(7)山东4.6亿元;(8)河南3.7亿元;(9)福建3.0亿元;(10)四川2.4亿元。
(四)其他旅游企业
2006年,纳入统计范围的主要旅游区(点)、旅游车船公司等“其他旅游企业”有7439家,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549.38亿元,向国家上缴营业税金21.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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