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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
- 标题:
- 2013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 索引号:
- 357A11-04-2013-48818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管理司
- 发布日期:
- 2013-06-30
- 分类:
- 统计信息 ; 公报
- 主题词:
2013年第二季度,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13614家星 级饭店,有12838家经营情况数据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的审核,完成率为94.30%。
一、总体情况
在 12838 家星级饭店中,除停业的 737 家饭店外,有 12101 家完成了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填报,包括一星级 156 家、二星级 3100 家、三星级 5774 家、四星级 2355 家、五 星级 716 家。
全国 12101 家星级饭店第二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58.42 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 241.52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25%;客房收入为 249.50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44.68%。

全国第二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26.45元/间夜,平均 出租率为56.00%,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82.81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3976.28元/间。

从第二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全国前6 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天津、广东和四川;平均出租率 位居前6位的为湖南、贵州、上海、山东、北京和江苏;每 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天 津、海南和福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上 海、北京、江苏、浙江、天津和福建。
二、各省区市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北京(16家) 、西藏(3家)、安徽(2家) 三地的平均房价在200元/间夜以上;平均房价最低的为广西 自治区(2家),不足7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有3 个省份,不足30%的有4个省区。
二星级饭店:北京(180家) 、上海(42家)两地的平均 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海南(14家)平均房价最低,为95.59 元/间夜。湖南(184家)、宁夏(6家)、上海(40家)、江苏 (165家)、天津(9家)和山东(154家)平均出租率超过60%; 海南(14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35.80%。
三星级饭店:北京(208家) 、上海(100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300元/间夜;广西(73家)平均房价最低, 为129.11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60%的有湖南(209家) 、 贵州(134家)、山西(136家)和湖北(132家)四省;西藏 自治区(45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42.30%。
四星级饭店:上海(64家)和北京(128家)的平均房 价超过了500元/间夜;新疆兵团(5家)平均房价最低,为 249.0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为湖南(47家),达到 77.24%;青海(13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40.03%。
五星级饭店:西藏(1家)、海南(21家)和上海(60家) 平均房价超过900元/间夜,高于其他省区市;平均房价低于 500元/间夜的有4个省份,其中宁夏(1家)最低,为367.46 元/间夜。平均出租率方面,湖南(14家)最高,为80.82%; 宁夏回族自治区(1家)最低,为36.66%。(详细数据请参见附件 4)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4858家饭店完成第二季度 数据审核,占全国总数的37.84%。
从第二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前10位 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北京、广州、厦门、成都、深圳、武 汉、昆明和福州。平均出租率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丽 江、济南、贵阳、青岛、福州、兰州、深圳、南京和昆明。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广州、北 京、长沙、深圳、三亚、厦门、昆明、福州和武汉。每间客 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长沙、北京、无 锡、福州、南京、温州、成都、杭州和济南。


四、比较分析
1.分星级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二 季度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均有上 升。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 二季度平均房价略有上升,其余各指标均有下降。

2.各省区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平均房价上升,其 中西藏自治区升幅最大,为42.92%。平均出租率指标比较 中,西藏自治区升幅最大,为39.99%。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 入的比较中,西藏自治区增幅最大,为50.07%;海南降幅最 明显,为48.69%。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的比较中,西藏自治区增幅最 大 , 为 46.95%; 海南降幅最 明 显 , 为 42.87%。
与去年同期相比,有12个省市的平均房价下降,其中 山东降幅最大,为9.43%。除天津市的平均出租率上升外, 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宁夏回族自治区降幅最大,为 16.82%。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西藏自治区增 幅最大,为22.42%;宁夏回族自治区降幅最大,为19.57%。除5 个省区市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上升外,其余各地均有 不同程度下降,宁夏回族自治区降幅最大,为32.45%。(详细数 据请参见附件3)
3. 50个重点城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拉 萨、洛阳、西宁、昆明、黄山、兰州、张家界、广州、宜昌 和乌鲁木齐;平均房价下降明显的有三亚、哈尔滨、秦皇岛、 长沙、厦门、珠海、长春、苏州、海口和南京,最大降幅为 45.01%。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张家界、黄 山、拉萨、西宁、桂林、丽江、大连、贵阳、西安和银川; 50个城市中只有三亚、海口、温州和哈尔滨四地平均出租率 环比下降,最大降幅为24.58%。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 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拉萨、洛阳、黄山、西宁、张家界、丽 江、大连、宜昌、贵阳和乌鲁木齐;50个城市中三亚、哈尔 滨、海口、珠海、厦门、温州和长沙环比为下降,最大降幅 为38.53%。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 为拉萨、张家界、丽江、黄山、洛阳、大连、青岛、兰州、 西宁和沈阳;泉州、广州、三亚、温州、海口、珠海、厦门、宁波、宜昌和呼和浩特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65.18%。


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 拉萨、昆明、西宁、海口、乌鲁木齐、温州、黄山、南昌、 武汉和成都;张家界、银川、桂林、郑州、秦皇岛、长沙、 宜昌、长春、东莞和沈阳降幅位居前10位,最大降幅为 38.96%。平均出租率同比增长的城市为丽江、济南、天津、 秦皇岛、洛阳和三亚;黄山、呼和浩特、成都、张家界、乌 鲁木齐、银川、东莞、桂林、大连和宁波下降明显,最大降 幅为29.1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 市为拉萨、昆明、丽江、海口、温州、天津、西宁、福州、 贵阳和合肥;张家界、银川、呼和浩特、黄山、桂林、东莞、 宜昌、成都、长春和南宁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31.14%。每 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拉萨、昆明、 秦皇岛、兰州、丽江、哈尔滨、西宁、上海、天津和海口; 宜昌、广州、张家界、长沙、银川、呼和浩特、三亚、黄山、 石家庄和武汉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43.59%。(2013年第二 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填报完成率不足60%的城市不进行排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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