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事业统计工作大事记(1978-2008)
- 索引号:
- 357A04-04-2011-48817
- 文号:
- 发布机构:
- 财务司
- 发布日期:
- 2011-09-15
- 分类:
- 统计信息 ; 其他
- 主题词:
- 文化 统计
1978年
建国后的十七年,文化事业统计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文革”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文化事业机构被撤销,队伍被遣散,制度被破坏,大批统计资料散失,全国文化统计工作中断达十二年(1966-1977)之久,严重影响了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制定政策和编制文化事业计划及指导业务工作的需要。
1978年8月中旬,文化部计财司在北京和平里文化部招待所召开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区、市)文化局计财处长座谈会”上,讨论恢复全国文化事业统计工作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为了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文化事业统计工作必须加强,同意计财司恢复全国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建议及所附“1978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和1979年定期统计报表”表示。
1978年11月3日,文化部以(78)文计财字第642号文件,下达“关于布置1978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和1979年定期统计报表的通知”,随文颁发“1978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试行制度”和“1979年文化事业定期统计报表试行制度”。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局(电影局)填报文化事业机构、人数、电影制片、电影发行放映和艺术、群众文化事业等16张表(表号为国文1至16表),其中国文16表为一次性的“艺术表演团体基本情况调查表”。
1979年
1979年3月12日,文化部以(79)文财字第163号文件,下达“关于布置整理文化事业历史统计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地系统整理三十年的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并按年列出“一条龙”的数字。为补齐中断的十二年统计资料,特制订“1966-1977年电影事业、艺术事业和群众文化事业历史资料”等3个表,随文颁发,要求各地尽可能设法将漏缺的十二年统计数字补齐补全。
1979年4月16日至26日,文化部与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市宣武门外向阳第二招待所,联合召开“1978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议”。出席会议的各地代表39人,国家统计局、文化部各有关司局也派人出席了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的工作人员共57人。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副司长商玉群、国家文物局计财处王泽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鲁秀芳负责。会上,顺利地完成了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的会审汇编任务。会后,计财司于同年6月整理编印了“1978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
1979年5月9日,文化部计财司以(79)计字第65号文下达《关于布置整理“艺术表演团体基本情况调查表”的通知》,要求各地报“1978年与1965年艺术表演团体经费自给率比较表”。
1979年8月17日,文化部以(79)文财字第743号文件,下达“关于布置1979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和1980年定期统计报表的通知”,随文颁发“1979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和“1980年文化事业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该制度对国文1、7、8号表(即机构人数、艺术、群文事业三个表)作了修订,并从1980年起改为半年(年)报,国文16表改为“剧目上演季(年)表”。
1979年11月15日,文化部以(79)文电字第1026号文,下达“关于电影制片、发行放映1979年统计年报和1980年定期报表的通知”,对电影制片和发行放映报表作了修订,以适应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影发行与制片之间版权费结算办法改变的需要。
1980年
1980年2月22日至28日,文化部与国家文物局在江苏省无锡市太湖饭店联合召开“1979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议”。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干部41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江苏省文化厅、无锡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57人。会议由王泽、刘东江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鲁秀芳负责。由于会期短、任务重,与会代表连日加班加点完成了年报的会审汇编任务。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4月编印了“1979年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同时,为全国文化局长会议提供“1949-1979年文化事业统计摘要”,作为参考资料发送与会代表。
1980年4月14日,文化部以(80)文财字第456号文,下达“关于布置填报1980年文化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精简了部分报表:将剧目表由季报改为半年报;将艺术事业、群众文化事业表由本年报改为年报。
1980年8月5日,文化部以(80)文财字第1117号文件,向各省(区、市)文化局、上海市电影局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的通知”。该通知结合文化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文化部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的意见,重要内容有如下几点:一、提高对文化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认真搞好基本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字的准确性;三、加强综合统计工作;四、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和统计监督工作;五、健全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力量;六、积极培训统计干部,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七、加强对文化统计工作的领导等等。
1980年9月26日,由于图书馆事业从国家文物局划归文化部管理,文化部以(80)文财字第1268号文件,下达“关于布置1980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增加了“公共图书馆综合年报”和“名录年报”。
1981年
1981年1月14日,文化部以(81)文财字第32号文件,下达“关于颁发1981年电影发行放映定期统计报表试行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局、上海电影局、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按照执行。
1981年3月10日至20日,文化部与国家文物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军区招待所联合召开“1980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议”。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的代表72人,其中统计干部41人,计财处正副处长31人。国家计委、文化部各有关司局也派人参加了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浙江省文化局、文管会的工作人员共91人。会议主要内容:除会审汇编统计年报外,还座谈讨论如何改革和加强统计工作、修改现行统计报表制度、核对三十年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座谈计划财务问题等。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副司长周天泽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鲁秀芳负责。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6月编印了“1980年文化事业统计资料”。
1981年4月27日,文化部以(81)文财字第310号文件,下达“关于填报电影院、影剧院、开放礼堂俱乐部、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文化馆、群艺馆、幻灯制片厂、其他艺术教育机构等五个名录表的通知”,要求各地填报。目的是了解全国文化事业设施的分布情况,为制订“六五”计划提供依据。
1981年7月至8月,根据杭州会议精神,对现行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制度进行了清理和修订,作了适当精简和补充。修订的“1981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和“1982年文化事业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于9月25日以(81)统社字205号文批准,10月22日文化部以(81)文财字第825号文件,颁发各地执行。
1981年9月15日至11月3日,为加强文化事业统计工作,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加速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文化事业统计干部队伍,以适应文化事业建设的需要,在北京市大兴县黄村文化部党校举办了一期“文化(文物)统计干部培训(进修)班,参加培训(进修)班的有24个省(区、市)文化局、文物局和本部直属单位的统计干部42人。聘请原北京经济学院教师张昌法、何光瑶授课,课程内容为结合文化事业统计业务实际,重点讲授《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为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培训班建立了临时党支部,由计财司季计统处正副处长刘东江、李庚送任正副书记。培训请假,文化部副部长仲秋元、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马济川、文化部计财司副司长周天泽、国家统计局社会组组长傅康,先后到培训班讲了话,勉励大家学好统计理论和文化(文物)统计业务,把文化(文物)统计工作做好,争取更大的成绩,为文化事业建设多做贡献!
统计理论课学习于10月25日结束,在学习期间,学员们学习努力,在课堂上认真听课记笔记,课后按时完成作业,经考核合格,全体学员都获得了《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单科结业证书。
从10月26日开始,联系文化部门实际,以开座谈会方式,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研究如何改革和加强文化统计工作;同时学习修订后的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1981年文化统计年报,未派人参加培训班的河北、山东、安徽、贵州四省文化局和上海市文化局也派人参加学习新制度和年报布置会。
1981年12月12日,文化部以(81)文财字第1005号文件,发出“关于认真编报1981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对1981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进一步作了部署。
1982年
1982年1月18日,根据(81)文财字第1005号文件和“全国文化统计工作座谈会”上对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的要求,计财司计统处综合各地意见,草拟了“全国文化统计分析研究选题”,以计字(82)号第17号函下达。
1982年3月15日至24日,文化部于国家文物局在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军区第一招待所,联合召开“1981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议”。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统计干部45人,文化部电影局、教育局、中影公司也派人参加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福建省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63人。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副司长周天泽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鲁秀芳负责。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5月编印了“1981年文化事业统计资料”。
1982年7月29日和11月23日,文化部计财司先后以计字(82)号第141号通知和219号补充通知,对1982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做了部署。并按财政部预算科目的规定,将文综2表“文化馆站经费”改为“群众文化经费”(包括“群众艺术馆经费”),“其他文化事业经费”项目下的其中“群众艺术馆经费”取消;为提高报表统计数字质量,通知还对各表填报时应注意事项和部分指标涵义,做了详细说明。
1983年
1983年3月22日至31日,文化部与国家文物局在安徽省芜湖市(芜湖饭店和铁山宾馆)联合召开“1982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议”和“全国文化计划财务座谈会”。出席会议的代表76人,其中副厅(局)长4人,正副处长32人,统计干部40人。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本部电影局、出版局、艺术局、图书馆局、艺教局、群文局也派人参加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文物局计财处、安徽省文化厅、文物局、芜湖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110人。会议由文化部副部长仲秋元、计财司副司长周天泽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鲁秀芳负责。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5月编印了“1982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为便于各级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随时查阅资料,同时编印了以文字叙述为主,可随身携带的50开本“1982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文化部由原文化部、对外文委、国家文物局、国家出版局、外文出版局等五个单位合并而成。“1983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和198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亦相应作了修订(统计范围包括了上述五个单位的事业),并经国家统计局于8月15日以(83)统社字152号文批准,文化部于9月1日以文计字(83)1855号通知颁发各地执行。
1983年9月,文化部计财司将经过广大统计干部几年辛勤努力,补齐中断了十二年文化事业统计资料,编印成的“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1949-1981)”,提供给各级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参阅。
1983年10月中、下旬,文化部人才规划办公室(由艺教局规划处和计财司计统处有关人员组成),在北京市大兴县黄村文化部党校召开“全国文化系统专门人才规划会议”,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人事、统计干部60余人,连同文化部的工作人员共80余人。会议由文化部副部长仲秋元、艺术教育局副局长徐史主持。按照国务院人才规划会议的要求,对全国文化系统专门人才现状,布置了一次性全面调查。
在人才规划会议结束后,由李庚送主持召开“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学习讨论了“1983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制度”,与会代表对执行统计年报制度,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会后,计财司计统处整理一份《关于“1983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的部分修改意见和编报时应注意事项的说明》,于1983年11月18日,随文计字(83)第2189号“关于认真做好1983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中附发。
1984年
1984年4月4日至12日,文化部计财司与文物局在北京市和平里西街7区10号搂国家计委招待所,联合召开“1983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统计干部43人,本部电影局、艺术局、出版局、教育局也派人参加了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文物局计财处的工作人员共57人。会议由李庚送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刘小和负责。会上,除会审汇编统计年报外,还布置了“文化事业基本情况一次性调查(卡片)”。会议期间,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刚到会讲了话。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5月,编印了“1983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83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84年1月至4月,对各地保送来的“文化系统专门人才现状和需求预测”的统计资料,经审核后,分别由北京市计划统计学校进行手工汇总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用计算机汇总,并将汇总完成的资料,于5月25日报送国家计委、国家教委等部门。
1984年6月,文化部计财司根据1983年各省(区、市)“三馆一站”的发展情况,编印了《全国文化事业“六五”计划参考资料》,提供给六月中下旬在北京市上圆饭店召开的“全国文化事业计划财务座谈会”的会议代表。会后,又分送给各省(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以及各省(区、市)计委、财政厅(局)、文化厅(局)等有关部门参阅。
1984年7月2日和11月7日,文化部计财司先后以计字(84)第118号通知和1879号补充通知,对1984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做了部署。
1985年
1985年2月28日至3月9日,文化部在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饭店召开“全国文化事业计划财务座谈会”和“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厅、市)文化(文物)厅(局)的代表98人,其中副厅长1人,正副处长40人,统计干部51人,财会干部6人。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文化部各有关司局也派人参加了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文物局计财处、云南省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共120余人。会议由文化部党组成员仲秋元,计财司顾问周天泽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刘小和负责。除会审汇编统计年报外,还研讨如何改革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服务方式、统计信息技术等问题。会上,及时编出“1984年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84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稿。
1985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文化部计财司邀请吉林省文化厅计财处副处长徐试、四川省文化厅计财处副处级统计师杨昌启、中影公司统计科干部髙士瑞与统计处李庚送、赵锦秀、金一伟等组成两个调查组,分赴西北、东北,调查研究如何改革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问题。调查组与8月中旬回京后,集中一段时间讨论拟订了“1988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草案”。
1985年9月22日至28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江西省九江市南湖宾馆召开“1985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议”。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的文化、文物统计干部52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文物局和江西省文化厅、九江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70余人。会议除布置统计年报外,重点是讨论、修改“1986年文化、文物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草案)”和“文化、文物事业统计评比办法(草案)”。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副司长周稽主持,布置年报、讨论修订1986年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评比办法由李庚送、刘小和负责。为检查“六五”计划执行情况,1985年年报新增加《市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表》、《县图书馆基本情况调查表》、《县文化馆基本情况调查表》;为了解近年来文化单位的补文情况,还增加了《文化事业单位以文补文情况调查表》。以上四张调查表填报时应注意事项和指标涵义解释,均在9月6日文计字(85)第1458号年报通知和10月22日计字(85)第196号补充通知中作了详细说明。
1985年12月下旬,文化部计财司邀请天津市文化局计财处王大鉴、辽宁省文化厅计财处副处长姜铁成、吉林省文化厅计财处副处长徐试、陕西省文化厅计财处宋杰、国家统计局社会司张荣荣与本司统计处李庚送、金一伟等,在河北省石家庄地区招待所开座谈会,对即将执行的“七五”期间基本不变的《全国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草案)》,进行逐表、逐条、逐句的讨论修订,座谈会由统计处处长李庚送主持。会后回京进行了最后定稿。
1986年
1986年3月18日至26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河南省洛阳市国际旅社召开“1985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文物)局的统计干部59人,国家统计局、本部各有关司局也派人参加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文物局计财处、河南省文化厅、洛阳市文物园林局的工作人员共80余人。文化部党组成员仲秋元、计财司副司长周稽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周稽主持,年报会审汇编由李庚送、刘小和负责。会议开展了统计年报、统计分析评比,参评的48个单位,有22个单位获得优秀奖(年报质量优秀)。会议结束时,仲秋元、周稽讲了话并向获奖单位发了奖状和纪念品。会上,及时编出“1985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稿。
1986年4月15日,文化部以文计字(86)第467号文件,颁发由文化部制订经国家统计局统社字(86)第149号文批准的“七五”期间执行的《全国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该制度由一、性质与任务;二、调查对象、范围与内容;三、统计报表(另装单行本);四、指标解释;五、实施要点;六、附则等六部分组成。报表部分由新增加的11个基层表(由6种事业、21种基层单位填报)和19个综合表及13个附表组成。
1986年5月26日,文化部计财司将编印的《“六五”期间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馆舍建设情况的统计资料》和撰写的《“六五”期间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馆舍建设情况综述》的统计分析报告,送给部领导、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并发给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文物)局,并请他们分送给本省(区、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计委、财政厅、统计局)参阅。该统计分析报告,被国家统计局评为优秀统计分析,获三等奖并发给奖状。
1986年10月10日和11月20日,文化部计财司先后以计字(86)第183号通知和计字(86)第214号补充通知,对1986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做了部署。
1987年
1987年3月22日至31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影都召开“1987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统计干部48人,国家统计局、本部教育局也派人参加了会议,连同计财司统计处、文物局计财处、广东省文化厅、广州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65人。会议由计财司统计处处长李庚送主持。会议期间,文化部常务副部长高占祥,文化部计财司司长曾祥集到会看望了与会代表,高占祥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5月编印了“1986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86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87年5月6日,文化部发出文计字(87)第476号“关于调查全国文化部门剧场现状的通知”,随文附发调1、2、3号三张一次性调查表,了解全国各地原有剧场维修、扩改建、在建新剧场和已封闭、停用剧场的情况。
1987年7月29日至8月4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吉林省吉林市江城宾馆召开“财务系统基础建设工作现场会”。出席会议的代表64人,其中,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财处正副处长25人,会计师、统计师4人,统计干部35人。国家统计局、吉林省统计局也派人参加了现场会。连同文化部计财司、文物局、吉林省文化厅、吉林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80人。会议由计财司顾问周天泽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一、由吉林省文化厅计财处处长徐试介绍该省加强文化事业财务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情况,并现场观摩了各类文化事业基层单位财务统计基础建设展览;二、由辽宁省文化厅计财处副处长姜铁成介绍应用微机汇总文化事业统计年报情况,并现场表演了微机应用程序;三、由计财司统计处处长李庚送布置“1987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现场会上,还讨论了文化事业统计工作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和《全国文化统计信息现代化规划纲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现场会开得好,很受启发,收获较大。为加速文化统计信息工作现代化,代表们呼吁由中央、省(区、市)两级集资,统一购置微机。
1987年8月31日,文化部计财司以计字(87)第133号文向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计财处颁发“吉林省文化部门计划财务统计基础工作考核评比与奖励暂行办法”一份和“文化统计档案、台帐、过录表”一套,供参考。
1987年8月26日,文化部计财司发出计字(87)第132号《关于进行“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统计调查的通知》,随文附发文调4号一次性调查表,了解1987年文化事业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1987年8月25日,计财司统计处代中国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中国艺术节专业剧场演出情况调查表”(文调5号表),发给各有关艺术表演场所填报。在首届中国艺术节期间,统计处的全体同志对“观众基本情况和观看剧(节)目的反映”,进行多次现场问卷调查,并及时用计算机汇总调查结果,撰写统计分析6篇,登载在计财司“计划财务工作简报”上,其中有4篇发表在“艺术通讯”1988年第1期上。
1987年11月2日,文化部计财司以计字(87)第166号文,发出“关于颁发《全国文化统计信息现代化计划》的通知”,要求全国省(区、市)一级文化(文物)主管部门配备微机,并提出本地区统计信息现代化的具体计划。
1987年11月12日,文化部以文计字(87)第1339号文件,发出“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统计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基层单位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补充规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业务和法律责任, 依法办事,切实做好文化事业统计工作。
1987年12月14日至19日,文化部计财司根据《全国文化统计信息现代化计划》,对1987年内第一批配备微机的四川等11个省(区、市)的统计干部,在计财司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期微机使用培训班。本司各处的一些青年干部也参加了培训。
1988年
1988年2月9日,计财司统计处根据1987年剧场现状调查所得资料,撰写出“全国文化部门剧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统计分析报告,分送给部领导、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的文化、财政、计委等有关部门参阅。金一伟同志还以童济笔名在《经济日报》上发表题为“过春节谈剧场”的文章,通过舆论向社会呼吁。
1988年3月30日至4月7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山东省烟台市中国文联文艺之家召开“1987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统计干部44人,国家统计局、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本部艺术节、教育局也派人参加了会议,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山东省文化厅、烟台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70余人。会议内容:除会审汇编统计年报和“1987年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基本情况表”外,还研讨如何建立健全严格的原始记录、台帐。实现基层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问题。会议由计财司顾问周天泽主持,会审汇编年报由李庚送、刘小和负责。文化部文化科技委员会主任仲秋元到会讲了话。会后,计财司于同年5月编印了“1987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87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88年7月28日至8月20日,文化部计财司在甘肃省兰州市甘肃省艺术学校,举办“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微机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统计干部67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和甘肃省艺术学校的工作人员80余人。培训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北京科海公司罗屋庭、王平讲授微机的一般操作与使用;第二阶段由计财司统计处施俊玲讲授文化事业统计应用软件的使用。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即按计划在全国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一级配齐微机,并培训了微机使用人员。培训班期间,还请杨昌启、徐天才、王大鉴等与李庚送一起,座谈商讨并分工设计文化事业基层单位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表式等。
1988年10月16日至22日,文化部计财司在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文化厅招待所,召开“1988年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布置会”和举办“国际文化与交流统计标准培训班”。出席会议和参加培训班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统计干部55人,国家统计局、国家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中影公司也派人参加了会议或培训,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陕西省文化厅、文物局的工作人员共80余人。会议和培训班由计财司统计处正副处长李庚送、金一伟主持。16日至18日,开年报布置会,布置1988年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研讨文化事业基层单位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初步设计方案。10月19日至22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与交流统计处处长,德籍专家霍赫格森德讲授包括艺术表演团体、剧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活动公共经费、广播、电影、电视出版物印刷赫发行等国际统计标准化内容。
1989年
1989年3月14日至20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广西分会桂林招待所,召开“1988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统计干部57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广西文化厅、桂林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70余人。会议由计财司顾问周天泽主持,会审汇编年报由李庚送、刘小和负责。除会审汇编统计年报外,还研讨修改现行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全国艺术表演团体人员构成和剧目上演情况一次性调查”的计算机汇总问题。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5月编印了“1988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88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89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文化部计财司邀请天津市文化局王大鉴、辽宁省文化厅姜铁成、广东省文化厅卢熙隆,与统计处的同志共同调查研究、修订“全国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1989年7月21日至31日,文化部计财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电影公司招待所,举办“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微机提高班”。参加微机提高班的文化、文物统计干部26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黑龙江省文化厅、文管会的工作人员共36人。提高班由计财司统计处金一伟、施俊玲负责。施俊玲讲授“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汇总软件”的使用,金一伟布置1989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对年报汇总工作,要求手工汇总与计算机汇总同步进行。
1989年10月,文化部计财司推荐高级统计师李庚送,参加全国国民经济核算协调委员会与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的为期两年的“非物质生产部门核算”课题组的研究任务,重点是研究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增加值核算的统计问题。
1990年
1990年3月23日至31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湖南省大庸市湖南省出版局文化人之家召开“1989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文物)局的统计干部74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湖南省文化厅、大庸市文体广播电视局的工作人员共90人。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副处长金一伟、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处长刘小和主持。文化部计财司司长曾祥集到会看望了与会代表。会上,对统计年报资料同时进行手工汇总和计算机汇总,取得的数据基本一致。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5月编印了“1989年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89年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90年4月5日,文化部计财司以计字(90)第53号文,发出《关于建立“七五”计划期间统计数据库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财处,将1986、1987、1988年的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基层表数据录入计算机,并分别将三年的数据备份在三张磁盘上,报计财司统计处。
1990年4月13日,文化部以文计函(1990)第482号文,发出《关于对贵州省文化厅迟报统计年报的通报》,就贵州省文化厅因迟报1989年统计年报,从而影响了全国统计年报汇总一事,通报全国批评。
1990年4月至6月,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李庚送、金一伟、李建军、张金岩等同志,根据历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财政部财政决算等资料,整理编印了《文化事业统计提要》(1949-1989),提供给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的代表参阅。该资料既有详实的数字对比分析,又有简明的文字分析说明,受到与会代表的欢迎和好评。
1990年7月24日,文化部以文计函(1990)1085号文,致函国家统计局,明确“从1991年1月1日开始,国家文物局将直接向你局保送有关报表、资料等”。
1990年8月20日,文化部以文计发(1990)93号文件,颁发由文化部制订经国家统计局以统社字(1990)248号文批准的《全国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该制度从199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八五”计划期间,增加了各类文化事业单位的基层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表式,使基层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1990年9月14日至23日,文化部计财司邀请四川省文化厅副处级设计师杨昌启、成都市文化局计财处处长、统计师罗华、湖南省文化厅高级统计师徐天才、广东省文化厅计财处科长、统计师卢熙隆与计财司高级统计师李庚送,在四川省成都市及其所辖区、县,对新制订的《全国文化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试点试填工作。通过试点试填,证明新制度是切实可行的。试填结束后,还去新都县调查了解文化部门基层单位填报“非物质生产部门增加值统计表”的情况和问题。
1990年8月21日至28日,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邀请辽宁省文化厅姜铁成、天津市文化局许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施融宁、河南省文化厅赵先知、云南省文化厅钟燕林等来京,与统计处金一伟、施俊玲共同研究、讨论、修改“全国文化事业统计年报计算机处理系统”。
1990年9月11日和10月15日,文化部计财司先后以计字(1990)第160号通知和计字(1990)第188号补充通知,对1990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做了部署。
1991年
1991年1月8日,文化部计财司以计字(1991)2号文,颁发《关于1990年人员构成定期调查的通知》,调查范围和对象为文化系统内(不含文物系统、电影系统)的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其他文化事业等。
1991年3月22日至29日,文化部计财司在云南省昆明市云南文化艺术服务中心召开“1990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文物)局的统计干部83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云南省文化厅的工作人员近百人。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和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处长刘小和主持。计财司司长曾祥集同志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6月编印了“1990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90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91年9月7日,文化部计财司以计字(1991)第112号发出《关于布置1991年文化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就年报中的维修经费、拨入经费或拨入差额补助费、总支出中的预算内支出等指标的填报做出了具体规定。
1991年10月7日,文化部以文计函(1991)2021号发出《关于拒报有关非法调查表的通知》,通知针对在文化系统内未按有关规定制发统计调查表一事,指出这些“调查表均属非法报表,予以废止,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各地可以拒报。今后,如遇类似情况,请照此办理”。
1992年
1992年4月至8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李冰纪念馆招待所,召开“1991年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文物)局统计干部85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四川省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共110余人。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和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主持。会后,文化部计财司于同年6月编印了“1991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和“1991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92年6月2日,文化部以文计函(1992)1041号文,发出《关于表彰许海等七位统计人员的通知》,通知根据《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统计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精神,决定对参加“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计算机处理系统”编制工作的七位同志予以表彰,他们是:天津市文化局计财处许海同志,辽宁省文化厅计财处姜铁成同志,河南省文化厅计财处赵先知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计财处施融宁同志,云南省文化厅计财处钟燕林同志,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施俊玲同志,容岳同志。
1992年9月15日至26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军区招待所再次举办文化事业统计计算机培训班,参加培训的由来自28个省(区、市)的67人,培训班由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主持,统计处施俊玲同志、容月同志、段娟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施融宁同志,分别讲授了有关计算程序设计、命令和一些软件的使用等。
1992年11月10日,计财司统计处根据部领导的指示,在部机关举办了“全国文化事业统计计算机处理系统”应用软件演示会。文化部副部长徐文伯同志、陈昌本同志,部长助理髙运甲同志出席了演示会,参加演示会的还有国家统计局社会司负责同志、文化部各厅、司、局的领导和同志。演示会由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主持,统计处副处长施俊玲同志向参加演示会的领导和同志们介绍了系统的基本情况,副部长徐文伯同志做了重要讲话。随后大家观看了系统演示,有的领导和同志还亲自上机操作,大家对该系统反映良好。
1993年
1993年3月15日至23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江苏省南京市大华影院招待所,召开“1992年全国文化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局的统计干部58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南京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共70人。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主持。会后,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于同年6月编印了《中国文化事业统计年鉴》(1993)和“1992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中国文化事业统计年鉴》(1993)是新中国成立四十二年来,公开出版发行的最具权威性文化事业统计资料。年鉴分历史资料和年度资料两大部分,资料详实,内容丰富。
在南京会议期间,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筹委会正式成立,筹委会理事由以下人员组成:任蕴贞、梁枝、王志敏、李栖改、赵若奎、郝立莎、蒋林、陈虹、何菊敏、艾涛、李雪良、胡军、周化东、方美珍、涂为民、张芳兰、李秀莲、李和清、胡建华、许伟洲、施融宁、苻史坚、潘沛、陈真、钟燕林、喻春杏、宋杰、赵瑞灵、牛永泰、王凯、申文涛、侯恩余、金一伟、施俊玲、李建军、张金岩。临时理事会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并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他们是:
常务理事:任蕴贞、赵若奎、郝立莎、陈虹、艾涛、胡军、李秀莲、胡建华、潘沛、钟燕林、宋杰、王凯、侯恩余、金一伟、施俊玲、李建军、张金岩。
会长:侯恩余
副会长:金一伟、施俊玲
秘书长:金一伟(兼)
副秘书长:李建军、张金岩
1993年7月26日至3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二建招待所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参加会议的有22个省(区、市)的理事和3名特邀代表共31人。会议由副会长兼秘书长金一伟同志主持,会议就分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今后业务活动的开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1993年8月5日至15日,由计财司统计处副处长施俊玲同志主持,在河北省南戴河组织系统软件优化工作,参加人员有天津市文化局计财处许海同志、河南省文化厅计财处赵先知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计财处施伯翰同志、云南省文化厅计财处钟燕林同志、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容岳同志、段娟同志。
1994年
1994年3月17日至3月26日文化部计财司于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在海南省海口市联合召开“1993年度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文物局的统计干部82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和海南省文化厅工作人员共107人。会议由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和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主持。会后,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于同年8月编印了《中国文化事业统计年鉴》(1994)和“1993年全国文化事业简明统计资料”。
199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二十九个省(区、市)的代表,河南省文化厅常务副厅长丁发杰同志、洛阳市副市长查敏同志、洛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国华同志等到会,文化部常务副部长高占祥同志为本次大会题词,髙运甲同志、中国统计学会、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司分别给本次会议发来贺信、贺电。会议通过了分会章程和工作人员组成:任蕴贞、梁枝、王志敏、袁秀瑛、赵若奎、王维东、蒋林、陈虹、何菊敏、艾涛、方培新、胡军、周化东、方美珍、涂为民、张芳兰、李秀莲、李和清、胡建华、许伟洲、施伯翰、苻史坚、潘沛、陈真、钟燕林、宋杰、赵瑞灵、牛永泰、王凯、张斌、侯恩余、金一伟、李建军、容岳。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并选举产生了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他们是常务理事:任蕴贞、赵若奎、陈虹、艾涛、胡军、李秀莲、胡建华、潘沛、钟燕林、宋杰、王凯、侯恩余、金一伟、李建军、容岳。
名誉会长:髙运甲
会长:侯恩余
副会长:金一伟
秘书长:金一伟(兼)
副秘书长:李建军
9月5日计财司成立“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课题组”,组长由侯恩余同志担任,金一伟、康明、徐试同志任副组长,课题组成员有任蕴贞、赵若奎、姜铁成、艾涛、李秀莲、胡建华、李建军、容岳等同志。9月12日至9月14日课题组在部内与有关业务司、局交换意见;9月15日至9月19日课题组成员集中在怀柔县研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9月20日至9月24日课题组成员分两路到河北、山东进行调查;9月25日至9月30日两组成员在天津市集中,汇总调查情况。
10月28日至11月2日在河北省召开“全国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24个省(区、市)的代表共44人。会议由统计处处长金一伟同志主持,河北省文化厅同志荀凤栖、副厅长陈宝蓉、计财司副司长侯恩余同志到会并做指示。
1995年
1995年3月文化部计财司与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在福建省厦门市联合召开“1994年度全国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局的统计干部54人,正副处长29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等有关司局厦门市文化局会务人员共80余人。统计会议由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和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主持,计划座谈会由计划处处长张宪辉主持,文化部部长助理高运甲同志、计财司副司长侯恩余同志到会看望与会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1994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和“1995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1995年8月文化部报批的文化娱乐业普查近国家统计局批准,开始实施。
1995年11月14日至18日,文化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文化娱乐业普查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文化统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共有121人,会议由文化市场司长孟晓驷和计财司副司长侯恩余同志主持,刘玉珠和金一伟部署全国文化娱乐业普查工作,李建军、容岳进行报表和计算机辅导。
1996年
1996年1月,文化部计财司和文化市场司联合在上海市,举办全国文化市场普查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各省(区、市)的36人,连同市场司、计财司和上海市文化局的同志共45人,会议由市场司办公室刘玉珠和计财司统计处处长金一伟主持,统计处容岳讲授计算机知识及报表程序。
1996年3月 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1996年度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及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的统计干部76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教科司、国家文物局和山东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共92人,会议由统计处处长金一伟主持,统计处李建军、国家文物局计财统计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1995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和“1996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1996年4月至5月文化部统计处李建军赴瑞典斯德哥尔摩,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性别统计培训班”培训。
1996年5月 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全国文化娱乐业普查数据汇总会”,来自各省(区、市)文化、文化市场负责普查的干部共62人参加会议,连同文化部和安徽省文化厅工作人员共有78人。计财司金一伟和市场局刘玉珠主持会议,李建军容岳负责审核汇总,完成了普查汇总工作。
1996年7月“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课题组在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进行报表进行最后修订。
1996年7月文化部修订的“八五”期间执行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文化部颁布在全国实施。
1996年8月30日至9月4日 文化部计财司和国家文物局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年报工作布置会议”共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文化、文物、文化市场负责统计的会议代表106人参加会议,会上部署了1996年统计年报工作,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新报表制度的培训工作。
1996年10月26日 ,文化部市场司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统计报表制度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文化市场负责统计的同志31人参加培训班,会议由刘玉珠主持,李建军负责报表制度和计算机计报表程序的授课。
1997年
1997年4月,文化部计财司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1996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及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的统计干部、计财处长、副处长100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教科司、国家文物局、中国文化报社和辽宁省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共135人,会议由统计处副处长李惠民主持,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文化市场局信息处处长朱克宁、国家文物局计财统计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套开了部分省区市计财处长座谈会,计财司王司长主持,主要题目“文化产业与文化经济政策”。计财司司长王华、文化市场管理局副局长刘玉珠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5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1998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和“1997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1997年8月,文化部计财司和文化市场司联合在广西北海市,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统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各省(区、市)的31人,连同市场司、计财司和广西文化厅及北海市文化局的同志共45人,会议由市场司信息处处长朱克宁主持,计财司副处长李建军讲授统计基础知识和如何写好统计分析,容岳讲授计算机知识及报表程序。文化部市场局副局长刘玉珠到会看望与会代表。
1997年9月8日至14日,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了文化统计分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参加会议的由30个省(区、市)的理事和特邀代表共31人,连同计财司统计处和青海省文化厅工作人员40人。会议由分会副秘书长李建军主持,副会长兼秘书长金一伟同志作主体报告,会议主要内容:一是补选王华、边伟、李惠民等为文化统计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免去侯恩余同志的会长职务,改选王华为文化统计分会会长;二是讨论学会的今后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青海文化厅厅长陈秉智到会看望代表。
1997年10月,在中国统计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文化部计财司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作为文化统计分会推荐的人选,被选为中国统计学会理事。
1997年,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会员北京市任蕴贞同志被评为中国统计学会先进工作者。
1998年
1998年3月,文化部计财司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1997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及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的统计干部95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江西省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共115人,会议由统计处副处长李惠民主持,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文化市场局信息处副处长柳士发、国家文物局计财统计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司长王华、文化市场管理局副局长刘玉珠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1997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和“1998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1998年8月文化部机构改革,文化部计财司撤销统计处,原统计处和计划处合并,成立综合统计处,原统计处职能在综合统计处,编制4人,综合统计处处长张宪辉、副处长李建军。
1998年10月,文化部计财司在天津市,举办全国统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各省(区、市)的36人,连同计财司和天津市文化局的同志共46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张宪辉主持,副处长李建军具体负责培训和部署1998年统计年报工作,计财司副司长李雄到会看望与会代表。
1998年11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统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各省(区、市)的47人,连同市场司、计财司和福建省文化厅及泉州市文化局的同志共55人,会议由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周勇主持,计财司郝云泽同志授课。
1998年5月由金一伟、李建军、容岳、郝云泽、胡建华和赵先知研制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信息系统”通过国家鉴定,并荣获1998年度文化部科技进步推广奖。
1999年
1999年3月,文化部计财司在广西南宁市,召开“1998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及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的统计干部98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广西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共115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张宪辉主持,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文化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周勇、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李雄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1998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和“1999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1999年7月26日至8月2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吉林省长春市,与吉林大学联合举办全国文化厅(局)计算机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各省(区、市)省、地市文化厅(局)的94人,连同计财司和吉林省文化厅的同志共112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主持,吉林大学计算机系老师负责授课培训,李建军部署1999年统计年报工作。
1999年11月,文化部计财司和文化市场司联合在福建省泉州市,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统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各省(区、市)的41人,连同市场司、计财司和福建省文化厅及泉州文化局的同志共51人,会议由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周勇主持,计财司副处长李建军具体负责培训。
1999年12月22日计财司成立“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课题组”,组长由李雄同志担任,张宪辉、李建军任副组长,成员有任蕴贞、赵若奎、王维东、艾涛、赵先知、胡建华、潘沛、宋杰、郝云泽等同志,课题组成立后,首先征求了部内外有关部门司局在十五期间对文化需求的意见,提出修订制度提纲。
1999年11月,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对1997至1998年度表现突出的会员进行表彰,共有124人受到表彰。
1999年,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会员湖南省胡建华同志被评为中国统计学会先进工作者。
2000年
2000年3月28日至31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北京市皇苑大酒店,召开“1999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79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91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张宪辉主持,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文化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周勇、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会上还对“十五”期间执行的报表制度(草案)进行了讨论。计财司副司长李雄、市场司副司长刘玉珠、国家文物局机关党委书记游庆桥同志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1999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和“2000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2000年6月26日7月2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山东省青岛市黄海饭店,召集“新报表制度课题组”成员共12人,对新报表制度进行研讨和调研,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和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主持,计财司副司长李雄到会看望与会同志。
2000年9月2日至7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举办全国统计法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26个省(区、市)的30人,连同计财司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及海拉尔市文化局的同志共35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张宪辉主持,副处长李建军具体负责培训和部署2000年统计年报工作。
2000年11月,文化部计财司和国家文物局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研讨会,共有上海、江苏、湖南、河南、内蒙古、四川、陕西等7个省(区)9人,连同计财司及国家文物局的同志共14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和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主持,与会代表,对新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研讨,形成了十五期间“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的报批稿。
2000年,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会员河南省赵先知同志被评为中国统计学会先进工作者。
2001年
2001年3月28日至4月2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北京市广西大厦,召开“2000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81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93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张宪辉主持,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文化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周勇、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李雄、市场司副司长刘玉珠、国家文物局机关党委书记游庆桥同志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2000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和“2001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2001年5月,在中国统计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文化部计财司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作为文化统计分会推荐的人选,被选为中国统计学会理事。
2001年5月26日至6月1日“新报表制度课题组”到浙江省进行试填调研。
2001年7月7日至28日受计财司委派,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赴德国考察。
2001年8月文化部“十五”期间执行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年报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文化部颁布下发执行。
2001年8月3日至12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沈阳市,召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信息系统”计算机调程研讨会,共有辽宁、湖南、河南、浙江、四川、新疆等6个省(区)8人,连同计财司及国家图书馆的同志共11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主持,与会代表根据各自的实践经验和新报表制度的特点,对新的计算机系统(初版)提出修改意见,为软件的优化奠定了基础。
2001年9月13日至19日,文化部计财司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甘肃省兰州市东方大酒店,举办全国统计报表制度及软件使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31个省(区、市)的70人,连同计财司和甘肃省文化厅及甘肃省文物局的同志共88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主持,李建军负责培训和部署2000年统计年报工作,北京现代文津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高航同志讲授数据库及新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信息系统软件。
2002年
2002年4月,文化部计财司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2001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83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01人,会议由综合综合统计处副处长李建军主持,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李小磊、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国家文物局机关党委书记游庆桥同志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2001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 、“2002中国文化统计提要”和“2002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2002年10月23日至25日,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了文化统计分会第三次理事会会议,参加会议的由30个省(区、市)的理事和特邀代表共43人,连同贵州省文化厅工作人员50人。会议由分会副秘书长李建军主持,副会长兼秘书长金一伟同志和副会长李小磊同志分别发言,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学会的今后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贵州省文化厅厅长张继增到会看望代表。
2002年,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会员江苏省艾涛同志被评为中国统计学会先进工作者。
2003年
2003年4月,文化部计财司在北京市广西大厦,召开“2002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90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03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文化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孙秋霞、国家文物局计财处副处长邓贺鹰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李小磊、市场司司长刘玉珠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2002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 、“2003中国文化统计提要”和“2003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综合统计处李建军处长代表文化部计财司参加中宣部组织的国家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的专题研究。
2004年
2004年3月,文化部计财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2003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87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05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文化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孙秋霞、国家文物局预算处处长叶春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李小磊、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刘曙光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2003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 、“2004中国文化统计提要”和“2004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2004年4月1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志我国文化产业统计有了第一个统计标准。
2004年10月,文化部计财司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全国统计报表制度及软件使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文物局直属单位和31个省(区、市)的97人,连同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河南省文化厅及河南省文物局的同志共121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孙秋霞和国家文物局预算处处长叶春主持,李建军负责培训和部署2004年统计年报工作,北京现代文津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高航同志讲授数据库及新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信息系统软件。
2004年11月20—26日,福建、湖南、河南、四川、江西、贵州等六省在福州市联合举办了文化统计培训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学习新修订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二是学习新研制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系统软件;三是讨论新修订的文化部统计报表制度和软件应用;四是布置2004年统计年报工作。六省所辖市(州)负责文化文物统计工作的代表150余人参加了培训。文化部计财司综合统计处李建军负责对新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讲解和文化统计软件系统培训。
2004年10-12月,全国共有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20个省(区、市)的文化主管部门为更好执行新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本地统计工作纷纷举办了培训班,对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出了做好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部署了2004年度统计年报工作。
2004年,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何嘉同志被评为中国统计学会先进工作者。
2005年
2005年4月21日至23日,文化部计财司在山西省太原市银龙大酒店,召开“2004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83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09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并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都海江、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刘曙光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2004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 、“2005中国文化统计提要”和“2005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2005年4月,文化部外联局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了全国外事统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计划单列市的外事干部40人,培训班由计财司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主持并负责业务培训。
2005年7月26日至28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召开文化文物统计软件优化工作会议,课题组李建军、殷平、金鹏、郑子良、薛翔、何嘉、艾涛、胡建华、解秀海、镇锡惠、高航、杨耀武等12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建军主持,会议内容对新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软件进行优化。
2005年9月,文化部计财司和国家文物局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了全国文化文物统计软件应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57人,连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65人,培训班由计财司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主持,国家文物局办公室郑子良和国家图书馆高航负责业务培训。
2005年11月,文化部计财司和市场司在江苏省昆山市举办了全国文化市场统计软件应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53人,连同文化部和会务工作人员共61人,培训班由市场司综合处长孙秋霞主持,计财司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和金鹏、高航负责业务培训。
2005年11月2至4日,中国统计学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暨第十三次全国统计学科学讨论会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文化部计财司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当选为中国统计学会理事。
2005年11月16至18日,首届“城市文化统计研讨会”在上海市召开,来自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武汉、广州、深圳、大连、杭州、南京、重庆等11个大城市42位文化、统计行业代表出席会议。中宣部、文化部参加会议。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止静主持会议。会议内容: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规定,如何做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二是如何采集数据,并形成有效的交流、比较和分析机制;三是交流各地“十一五”文化规划及思路。文化部计财司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参加会议并发言。
“十五”期间,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十六大文件精神,根据繁荣文化事业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财政体制改革,经过调研,在2001和2005年对报表制度进行了两次改革,为及时全面反映文化事业发展成就和问题,准确为有关部门领导提供咨询服务奠定了基础。首先是按照中央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指示,在积极参加全国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工作,制定出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目录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将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与国家的统计指标体系接轨,纳入国家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使之既能满足国家核算需要,也能突出文化文物部门业务特点。其次,将外事统计纳入统计报表制度,扩大了统计范围,与中央加强文化产品出口,推动文化走出去的政策相适应,使全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进出口统计有了保证。同时,为适应计算机发展趋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数据处理能力,扩容信息量,在研制文化统计软件时,实现了从小型数据库向大型数据库的转变,提升了统计软件信息平台。二是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在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方面有所突破。“十五”期间,全国文化统计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对数据加工处理,延伸统计服务范围,撰写统计分析,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服务。五年来,全国文化统计工作者,在对数据处理的基础上,整理出的近300条信息,除了被有关领导和部门采用,作为文化要情和文化信息上报中央,为领导决策服务外,还被许多报刊和网络刊载,使社会各界对文化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取得的成绩有所了解,真正发挥了统计为繁荣文化事业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作用。统计工作的生命力在于数据的质量,在于为决策服务的能力。“十五”期间,全国各级文化文物统计工作者,抓住统计基础工作不放,在提高数据质量的前提下,为策划项目和加强管理提供有力依据,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如“十五”期间的“两馆”建设项目,就是根据2001年统计数据整理加工争取的项目,并且在实施该项目时,运用统计报表及时反映建设动态,根据两馆季度调查表撰写的统计分析上报中央后,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并作出专门批示,推动了全国两馆建设进度。特别是在争取国家发改委对全国乡镇文化站建设规划的立项工作上,综合统计处通过对各地调查数据的加工,以及利用各地信息向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的呼吁,策划项目,做好规划,争取并落实资金39.48亿元,用于全国乡镇文化站建设。
2006年
2006年3月29日至4月1日,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宾馆,召开“2005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104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35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并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市场司综合处长孙秋霞和国家文物局郑子良分别负责文化市场和文物统计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都海江、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刘曙光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2005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 、“2006中国文化统计提要”和“2006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2006年,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代表文化部参加了中宣部组织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起草组。9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纲要。
2006年9月25至28日,第二届“城市文化产业统计研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来自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武汉、广州、深圳、大连、杭州、南京、重庆、呼和浩特、长沙、南昌、宁波、哈尔滨、成都、郑州、南宁、厦门等20个大城市61位宣传、文化、统计行业代表出席会议。中宣部、文化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广电总局参加会议。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天江主持会议。会议内容:如何做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交流各地经验。文化部计财司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参加会议并发言。
2006年10月12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了全国文化文物系统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文化局的统计干部133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47人。文化部计财司都海江副司长、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叶春副主任、辽宁省文化厅姜铁成副巡视员、丹东市叶梅副市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计财司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这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由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对“十五”时期全国文化文物系统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评选活动历时5个月,经过省级推荐、上报审批等阶段,共评选出王卓焱等104名先进工作者。
大会由叶春副主任代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宣读了表彰决定,并对受到表彰的王卓焱等104名全国文化统计工作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计财司都海江副司长代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讲话,他肯定“十五”时期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工作的三大突破。一是在改革统计报表制度 提高软件信息平台方面有所突破。二是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在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方面有所突破。三是注重培训,在加强文化统计队伍建设上有所突破。并提出了“十一五”文化统计建设任务和统计工作要求。(一)认真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必须进一步改革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制度方法。(二)加强对文化统计发展的分析和专项调查。(三)扎扎实实做好统计基础工作。一要稳定基层统计队伍;二要切实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三是要积极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四要创造条件,改进作风,建设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增强服务和学习意识,为党和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四)加强学习与交流。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文物厅局负责统计工作的代表人参加了表彰会议。
2007年
2006年4月10至13日,文化部计财司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江西省南昌市皇廷大酒店,召开“2006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88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13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并负责年报会审汇编工作,市场司综合处长陈晓文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陈红分别负责文化市场和文物统计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都海江、市场司副司长逯新华(挂职)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叶春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4月和8月编辑出版了“2006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 、“2007中国文化统计提要”和“2007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2007年5月1日至2日受中国图书馆学会委派,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参加《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组赴德国考察乡村图书馆。
2007年7月,文化部计财司在天津市滨海区,召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研讨会,共有李建军、谭平、陈红、胡建华、艾涛、解秀海、潘沛、李俏、何嘉、高航、韩昭、赵若奎、唐迪、薛翔等14人参加,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与会代表对新修订的统计报表制度,提出了修改意见,为报批制度奠定了基础。计财司都海江副司长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叶春到会指导。
2007年9月,文化部计财司在北京市九华山庄,召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审定会,共有李建军、谭平、陈红、陈晓文、张玉伟、胡建华、艾涛、赵先知、解秀海、潘沛、李俏、迟晓玲、何嘉、高航、韩昭等15人参加,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与会代表对新修订的统计报表制度,提出了最后修改意见,完成了报批制度文稿的审定工作。计财司都海江副司长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叶春到会指导。
2007年10月文化部“十一五”期间执行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年报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文化部颁布下发执行。
2007年11月10日至11日,文化部计财司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重庆市创世纪酒店,举办全国统计报表制度及软件使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31个省(区、市)的70人,连同计财司和重庆市文化局的同志共88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国家文物局预财处助理调研员陈红主持,李建军负责培训和部署2007年统计年报工作,北京现代文津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高航同志讲授数据库及新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信息系统软件。
2007年11月28至12月1日,第三届“城市文化产业统计研讨会”在重庆市召开,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长春、西安、武汉、广州、深圳、大连、杭州、南京、重庆、郑州、等13个大城市52位宣传、文化、统计行业代表出席会议。中宣部、文化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广电总局参加会议。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合清致词。会议内容:如何做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交流各地经验。文化部计财司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参加会议并发言。
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参加国务院组织的青海等四省藏区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调研及文件起草。
2007年12月初,文化部计财司在新疆喀什市,召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信息系统”计算机调程研讨会,共有李建军、陈红、艾涛、解秀海、潘沛、李俏、何嘉、高航、韩昭等9人参加,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与会代表根据各自的实践经验和新报表制度的特点,对新的计算机系统(初版)提出修改意见,为软件的优化奠定了基础。
2007年,中国统计学会文化统计分会会员山东省解秀海同志被评为中国统计学会先进工作者。
2008年
2008年4月21日至24日,文化部计财司在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宾馆,召开“2007年度全国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年报会审汇编会”。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厅(局)、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干部85人,连同文化部计财司、市场司、国家文物局和会务工作人员共109人,会议由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文化市场司综合处处长陈晓文、国家文物局预财处处长谭平和助理调研员陈红分别负责文化市场和文物年报会审汇编工作,计财司副司长都海江到会看望了代表。会后,计财司于同年6月和10月编辑出版了《2007年全国文化文物简明统计资料》、《2008中国文化统计提要》和《2008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
综合统计处长李建军及李惠民、白雪华代表文化部参加国务院组织各部委的重庆城乡统筹社会经济发展调研及文件的起草工作。
综合统计处参与了《文化部汶川地震灾后文化设施重建规划》的起草策划工作。
2008年5月,由综合统计处负责组织协调编制的《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业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正式批准发布,于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08年8月,由综合统计处负责组织协调编制的《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业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正式批准发布,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08年9月3日至4日“统计报表制度课题组”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完善制度优化程序研讨会”。 参加人员有李建军、陈红、叶健、张芳兰、任蕴贞、胡建华、艾涛、解秀海、潘沛、李俏、何嘉、高航、韩昭等同志。会议由计财司综合统计处处长李建军主持,国家文物局办公室预算处助理调研员陈红负责文物报表制度修订工作。会议总结了新报表制度执行和程序运转情况,提出了完善制度优化程序的建议,为做好2008年统计年报工作奠定了基础。
2008年9月,由综合统计处负责组织协调编制的《图书馆建设标准》业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正式批准发布,于2008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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