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管理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11-16-2024-0208
- 文号:
- 办市场发〔2024〕57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管理司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分类:
- 市场管理 ; 通知
- 主题词:
- 中国旅游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9日是第14个中国旅游日。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发展绿色旅游,积极倡导文明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宣传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方式、成长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幸福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畅游中国,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5·19中国旅游日”主题日活动(5月19日)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统筹全国工作安排,协调各方资源,联动各地活动。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选择一个城市作为本省(区、市)主会场,围绕2024年主题,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推出各类文化和旅游惠民措施,具体方案由各地自行制定。
(二)“5·19中国旅游日”主题周活动(5月13日—18日)
深入挖掘旅游六要素内涵,选择六大城市开展文化和旅游特色活动。以六城接力的形式,一城一主题,依次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主题开展倒计时活动。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地区组织旅游休闲街区或旅游景区开展主题周倒计时接力活动。
(三)“5·19中国旅游日”主题月活动(5月1日—31日)
1.集中组织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在5月份推出多种形式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文化和旅游企业推出多种形式的优惠措施;旅游助老、助残措施;对劳动模范等先进群体的优惠措施;公益性文艺演出、公共文化场馆扩大开放等文化惠民措施。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地域特色,利用电商平台、出行平台和在线旅游企业等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宣传。各地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信息,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设专栏公开发布。
2. 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设置文明旅游宣传板块,把文明旅游融入到“5·19中国旅游日”的宣传推广中。要积极开展“文明旅游 美丽中国——百城千景在行动”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引导文明旅游示范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广泛参与,倡导“文明餐桌”“绿色旅游”,加强出境旅游安全文明提醒,营造文明旅游浓厚氛围。
(四)“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活动(5月1日—31日)
1.开展官方平台宣传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官方发布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进行联动,形成矩阵,统一带上“5·19中国旅游日”等相关话题,推送本地区举办的旅游日活动以及惠民措施等信息,发布旅游日宣传图文资讯等。
2.开展网络在线直播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推介家乡文旅”等活动,以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形式,全面展示本地区独特文化和旅游资源。要动员本地具有影响力的导游、文化名人、旅游达人等开展网络直播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5·19中国旅游日”。
3.开展手机短信推广活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通过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大通信运营商渠道,在5月19日前向当地群众发送“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短信。(短信内容示例:2024年5月19日是第14个“中国旅游日”。XXX文化和旅游厅(局)向您致以诚挚祝福,邀您畅游XXX,享受幸福生活。)
4.开展多渠道传播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将联合金融、航空、铁路等单位,通过全国营业网点、APP开屏广告等方式宣传“5·19中国旅游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公益宣传栏目等现有资源平台,增加“5·19中国旅游日”要素内容;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在显著位置通过LED显示屏、主题海报等方式宣传“5·19中国旅游日”。
四、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提高“5·19中国旅游日”的社会知晓度,逐步将“5·19中国旅游日”打造成全国旅游从业者和广大游客的节日。要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各省(区、市)主会场活动承办地可冠以“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XX省(区、市)主会场活动”名称,鼓励省(区、市)内多地同时开展多项活动。
(二)做好上下联动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安排一名专职联络人,与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做好相关沟通协调工作。请于4月15日前报送联络人表(附件1),4月20日前报送拟举办活动汇总表(附件2)和惠民措施汇总表(附件3)。
(三)做好本地区活动总结工作。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5月31日17:00前将本地区“5·19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发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
联 系 人:010-59881281;010-59881106
电子邮箱:jiari@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